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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透过现象看本质:也谈谈余秀华现象 [打印本页]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18:27
标题: 透过现象看本质:也谈谈余秀华现象
本帖最后由 汤胜林 于 2015-2-16 13:38 编辑

      正常情况下,流派网任何一位编辑、会员有所出息,大家都会给予祝福,并引以为荣。为什么?为什么?余秀华被炒热之后,大家(大多数)表现出的是不肖?是敬而远之?值得所有会员深思、总结。


      鄙人作为一个曾经短暂热爱过诗歌,而今与诗歌、与诗歌圈子渐行渐远的人,要不是最近有余秀华现象把我拉回来,早就洗洗睡了。

      对余秀华,你扶持也好,夸张也好,这于诗坛本是大好事,让大多数写诗人不解的是,随着时间推移,大家逐渐看清楚了,娱记、外行们居然不是冲着诗歌,而是冲着《走过大半个中国睡你》《狗日的王法》《千里送阴毛》而来,是冲着“三残”而来,是冲着脑残、农妇(阶级地位最低,可谓中国人等级观念中的“一残”)、诗人(文学热度最低,可谓文学中的“一残”)而来,这一招透露的直接信息是:他们炒作余秀华不是出于对诗人和诗歌的敬畏,而是出于对弱者和残者的同情,阴险呀,杀人不见血呀,“拿豆包不当干粮”呀。

      实话实说,余秀华除了靠《睡你》、《阴毛》与《狗日的》等几首猎奇、猎艳的丑陋诗歌博人眼球外,其余更多被伪评家、记者(实为“妓者”)推崇的诗作,在诗坛比比皆是,仅流派网每一周都可以拉一卡车,只是被记者和个别带有偏见的编辑、评者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视而已——记者都是冲着“新闻眼”而来——记者是谁?是不以报道“狗咬人”等正常现象为目的,而是以渲染“人咬狗”等猎奇新闻为第一要务、逆向思维能力超于常人的专业人员,如果他也去关心诗歌界的普遍现象,关心千千万万个同样能写出好诗并已经写出好诗的“一般人”,他岂不要自己给自己脸上也贴上“脑残记者”的标签?同样,少数几个缺乏基本判断能力和公平心态的诗者、评者(极个别与余秀华有私交的好友、她个人的明显马甲不在此列),他们才是真的其心可疑。

      奇怪的是,余秀华被炒热、炒熟、炒烂之后,少数几个忠实粉丝居然拿着自制放大镜、哈哈镜胡乱射人,说什么,学余秀华样骂人的是泼妇骂街(这个可以理解),对余秀华现象实话实说的是妖怪想吃人,像他们那样对余秀华夸大其词、无限拔高的才是正常的神仙(替天行道,维持天界秩序)。

      至于苏建斌诗人说“余秀华走红让哪些人不自在”,我的回答(可能不够全面)是:
      一、让那些“发明、发现”她的人不自在,因为他们好不容易从“挖掘技术哪家强,山东济南找南翔”的学校借来挖掘机,辛辛苦苦从土里挖掘了一个“土豆诗人”,居然有这么多人没有跟风、没有附和、没有人云亦云,很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二、让那些吹捧她上天的人不自在,因为照常理,有人炒作余秀华,同为写诗人的普罗大众应该同喜同喜,谁知现在吹鼓手们反而成了“少数派”,这很有一些领导讲话被领导们不听从的味道;  
      三、让那些想借诗歌成名成家的人不自在,于绝大多数把写诗作为“副业”作为“消遣”并秉持“诗到网络为止”的无欲无求者来说,余秀华该走红还是走黑,只不过一个诗坛(现在主要限缩于流派网,其它网络、媒介很快就兴趣转移了)话题而已。对这个话题说点儿自己想说的话,或者一言不发,随心就好!

    那么你问我对余秀华及其现象的态度?我还是涂鸦几句:


    五年十年后你问我:还记得余秀华不?
    我说,记得记得,相当记得
    白天我记得那个《狗日的》
    晚上我记得《睡你》
    梦里我记得一地《阴毛》
    其余的,都忘记了


作者: 李光头    时间: 2015-2-11 18:37
余秀华现象,能把您老拉回来,诗坛很欣慰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18:41
李光头 发表于 2015-2-11 18:37
余秀华现象,能把您老拉回来,诗坛很欣慰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作者: 看看    时间: 2015-2-11 18:54
赞成。好文。终结性实话。
问候您。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18:57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8:54
赞成。好文。终结性实话。
问候您。

有感于一些人的胡吹乱捧,跟风抽疯。不一定正确!
作者: 看看    时间: 2015-2-11 19:00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8:57
有感于一些人的胡吹乱捧,跟风抽疯。不一定正确!

此种环境下,实话实难正确。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19:04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9:00
此种环境下,实话实难正确。

“此种环境下”,应该改为“此种语境下”。
作者: 看看    时间: 2015-2-11 19:14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9:04
“此种环境下”,应该改为“此种语境下”。

不改了,文字狱从来不因为文字。
作者: 大鹏瞰海    时间: 2015-2-11 19:41
诗兄不愧写杂文出身,不但切中肯綮,而且游刃有余!佩服!(透露一个小秘密:小弟也是写杂文出身,后来写诗的。呵呵)
作者: 爱落红尘随风去    时间: 2015-2-11 19:53
古诗之所以美,是因为古诗无论是耄耋老者,或是三岁幼童,都可以诵读传唱。余秀华的那些老人回避、少儿不宜的文字可以吗?一坨屎就是一坨屎,无论经过幕后推手如何的加入油盐酱醋后煎炸烹炒,也改变不了其臭不可闻的本质!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0:03
大鹏瞰海 发表于 2015-2-11 19:41
诗兄不愧写杂文出身,不但切中肯綮,而且游刃有余!佩服!(透露一个小秘密:小弟也是写杂文出身,后来写诗 ...

哦,有缘。也来点杂文诗吧!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0:05
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1 19:53
古诗之所以美,是因为古诗无论是耄耋老者,或是三岁幼童,都可以诵读传唱。余秀华的那些老人回避、少儿不宜 ...

认同。
作者: 赵勇鹏    时间: 2015-2-11 20:20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0:05
认同。

呵呵,我整夜都在想让缪斯做我的爱人,但我不会直接写出来。

诗迷恋曲

    赵勇鹏

梦中热血在沸腾,
醒来拧开是孤灯,
欲返梦境与诗眠,
轻抚缪斯尝蜜饯。

轻抚缪斯尝蜜饯,
词投诗合两相愿,
江河再宽也有岸,
碧波绿水紧相连。






作者: 吴谨    时间: 2015-2-11 20:57
十分中肯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1:10
赵勇鹏 发表于 2015-2-11 20:20
呵呵,我整夜都在想让缪斯做我的爱人,但我不会直接写出来。

诗迷恋曲

江河再宽也有岸,
碧波绿水紧相连。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1:13
吴谨 发表于 2015-2-11 20:57
十分中肯


各抒己见,不受“专家”控制,才是有独立思考的人。领导放屁,很多跟屁虫马上不分黑白说“香”,那些人才是真的脑残!
作者: 李光头    时间: 2015-2-11 21:19
本帖最后由 李光头 于 2015-2-11 21:22 编辑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8:41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我更情愿是
把她高高地举起,又重重地摔下,她说“这世界美好个屁”,但发的电确实能够照明。
作者: 左广兵    时间: 2015-2-11 21:21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8:41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说的好!!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1:22
李光头 发表于 2015-2-11 21:19
我更情愿是
把她高高地举起,又重重地摔下,她说“这世界美好个屁”,但发的电确实能够照明。

发的电确实能够照明?那她对社会的贡献就大了!
作者: 左广兵    时间: 2015-2-11 21:23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1:13
各抒己见,不受“专家”控制,才是有独立思考的人。领导放屁,很多跟屁虫马上不分黑白说“香”,那些人 ...

各抒己见,不受“专家”控制,才是有独立思考的人。领导放屁,很多跟屁虫马上不分黑白说“香”,那些人才是真的脑残!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1:25
左广兵 发表于 2015-2-11 21:21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说的好!!


这响声,我听见了。你呢?
作者: 左广兵    时间: 2015-2-11 22:12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1:25
这响声,我听见了。你呢?

一样!
远握汤老!
祝福新年快乐!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2-11 22: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2-11 22: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1 23:13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几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将是《睡你》,五年十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将是《狗日的》——前提是,那时诗歌届界还是如现在一样窝囊、低贱。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2 06:23
左广兵 发表于 2015-2-11 22:12
一样!
远握汤老!
祝福新年快乐!

我提前下个结论:五年十年之后,你再问我:你还记得余秀华吗?我说:我记得,白天我记得《狗日的》,晚上我记得《睡你》,梦中我记得一地《阴毛》。
作者: 丁怀宇    时间: 2015-2-12 06:35
"余秀华现象,能把您老拉回来,诗坛很欣慰",有同感!
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时间: 2015-2-12 06:55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潘三专修炼得也接近余秀华第二了。养养你的B,准备睡遍大半个中国吧。
作者: 涂鸦童子    时间: 2015-2-12 07:18
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1 19:53
古诗之所以美,是因为古诗无论是耄耋老者,或是三岁幼童,都可以诵读传唱。余秀华的那些老人回避、少儿不宜 ...

很可贵的评论
作者: 涂鸦童子    时间: 2015-2-12 07:19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3:13
几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将是《睡你》,五年十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将是《狗日的》——前提是,那时诗歌届界还 ...

很有预见性。
作者: 涂鸦童子    时间: 2015-2-12 07:20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2 06:23
我提前下个结论:五年十年之后,你再问我:你还记得余秀华吗?我说:我记得,白天我记得《狗日的》,晚上 ...

妙,精妙绝伦!
作者: 明月清风    时间: 2015-2-12 09:39
这汤很辣,浓郁的川味。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2 12:37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2 06:55
潘三专修炼得也接近余秀华第二了。养养你的B,准备睡遍大半个中国吧。

他是穿裙子的哈?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2 12:38
涂鸦童子 发表于 2015-2-12 07:18
很可贵的评论

各抒己见,当事人及管家们不一定认可哟!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2 12:38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15-2-12 09:39
这汤很辣,浓郁的川味。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明月清风    时间: 2015-2-12 12:45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9:38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远握先生,明月为先生仗义执言致敬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2 12:54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15-2-12 12:45
远握先生,明月为先生仗义执言致敬。

这让很多保皇派很不舒服的。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2-12 12: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2-12 13: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2-12 13: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明月清风    时间: 2015-2-12 13:03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9:54
这让很多保皇派很不舒服的。

其实大可不必小家气,不说不代表全体通过,XX代表大会还要弄几个人作秀以避全体通过的嫌疑,这件事更没必要。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2 13:33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15-2-12 13:03
其实大可不必小家气,不说不代表全体通过,XX代表大会还要弄几个人作秀以避全体通过的嫌疑,这件事更没必 ...

余秀华热现在已经进入尾声,忙完这几天就做点正事去。握手!
作者: 明月清风    时间: 2015-2-12 13:43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0:33
余秀华热现在已经进入尾声,忙完这几天就做点正事去。握手!

也是,马上过年了,年是大事,先生要辛苦了
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时间: 2015-2-12 17:52
本帖最后由 不信邪了我就 于 2015-2-12 17:55 编辑

五年十年后你问我:还记得余秀华不?
    我说,记得记得,相当记得
    白天我记得那个《狗日的》
    晚上我记得《睡你》
    梦里我记得一地《阴毛》
    其余的,都忘记了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3 02:19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2 17:52
五年十年后你问我:还记得余秀华不?
    我说,记得记得,相当记得
    白天我记得那个《狗日的》

就这么回事。哈哈。
作者: 涂鸦童子    时间: 2015-2-13 07:08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2 17:52
五年十年后你问我:还记得余秀华不?
    我说,记得记得,相当记得
    白天我记得那个《狗日的》

原来这么改一下就成了湿,有趣。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3 15:49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8:54
赞成。好文。终结性实话。
问候您。

修改完善。
作者: 风流不是风    时间: 2015-2-13 16:09
有意思
作者: 芝麻    时间: 2015-2-13 17:34
   
作者: 看看    时间: 2015-2-13 20:27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3 15:49
修改完善。

汤老师好。嗯,看到了。结尾很辣。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3 22:33
看看 发表于 2015-2-13 20:27
汤老师好。嗯,看到了。结尾很辣。

正常情况下,流派网任何一位编辑、会员有所出息,大家都会给予祝福,并引以为荣。为什么?为什么?余秀华被炒热之后,大家(大多数)表现出的是不肖?是敬而远之?值得所有会员深思、总结。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3 22:38
芝麻 发表于 2015-2-13 17:34

芝麻好,多写多发好诗哈!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2-13 23:50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lol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2-13 23:50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lol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2-13 23:51
来看看汤老,果然比我犀利!严重握手!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2-14 09: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2-14 09:56
哈哈,汤老师比我犀利多了,没被那个看山望水下沉啊。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4 12:13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2-14 09:56
哈哈,汤老师比我犀利多了,没被那个看山望水下沉啊。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2-14 12:21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4 12:13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看山望水也有色眼镜看人吶~!
作者: 爱落红尘随风去    时间: 2015-2-14 12:25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4 12:13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我就悲催了,今天在诗歌评论区贴出余秀华新浪博客第三页的乱伦诗《弟弟,。弟弟》,居然被那个潘什么三专以曝人隐私为理由给移动到编辑议事区了。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4 12:28
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4 12:25
我就悲催了,今天在诗歌评论区贴出余秀华新浪博客第三页的乱伦诗《弟弟,。弟弟》,居然被那个潘什么三 ...

我有空去看看。
作者: 叔苴妹子    时间: 2015-2-14 19:59
汤司令的总结,写得绝!
作者: 徐倩    时间: 2015-2-14 22:22
唉,唉,唉!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5 12:25
叔苴妹子 发表于 2015-2-14 19:59
汤司令的总结,写得绝!

只是实话实说,在一些追族看来,应该是很刺耳的。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5 12:35
徐倩 发表于 2015-2-14 22:22
唉,唉,唉!

忍不住一些人的胡吹乱捧,所以冒险说几句大实话。
作者: 叔苴妹子    时间: 2015-2-17 22:47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5 12:25
只是实话实说,在一些追腥族看来,应该是很刺耳的。

在追腥族看来,天大地大,不如那谁的诗歌大;爹亲娘亲不如那谁的阴毛亲。
哈哈……
作者: 叔苴妹子    时间: 2015-2-17 22:49
我近来才发现,汤司令油墨得很!呵呵……
作者: 月夜明朗    时间: 2015-2-18 03:07
本帖最后由 月夜明朗 于 2015-2-18 03:15 编辑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4 12:13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她为什么总是自亮和下沉别人的帖子?不如通知大家別发帖子了,让她一个人发算了。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8 15:34
叔苴妹子 发表于 2015-2-17 22:49
我近来才发现,汤司令油墨得很!呵呵……

墨黑心不黑。哈哈!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18 15:34
月夜明朗 发表于 2015-2-18 03:07
她为什么总是自亮和下沉别人的帖子?不如通知大家別发帖子了,让她一个人发算了。

有的编辑以为自己是权威。
作者: 流水莲花    时间: 2015-2-22 17:20
品读欣赏,新春快乐。
作者: 委鬼走召    时间: 2015-2-23 12:52
辣、准、狠、妙。汤老师新年好!问安!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25 13:59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3 12:52
辣、准、狠、妙。汤老师新年好!问安!

看清真相,比盲目吹捧好。哈哈!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2-25 14:00
流水莲花 发表于 2015-2-22 17:20
品读欣赏,新春快乐。

新春快乐。多发好诗。
作者: 流水莲花    时间: 2015-2-27 17:43
问候老师。新春快乐。
作者: 西沈    时间: 2015-3-4 15:15
看来影响真的很大,关注度超出我的想象,憋屈已久的诗歌,发情的季节到了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5-3-4 15:21
西沈 发表于 2015-3-4 15:15
看来影响真的很大,关注度超出我的想象,憋屈已久的诗歌,发情的季节到了


感觉已经过了保质期,再说就有些酸——变成酸奶了。哈哈!
作者: 西沈    时间: 2015-3-4 20:31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3-4 15:21
感觉已经过了保质期,再说就有些酸——变成酸奶了。哈哈!

昨天晚上,看到吉林卫视给余秀华做的专题,感觉诗歌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时间: 2015-3-5 06:44
节日快乐,汤主持~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6-3-20 16: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周源    时间: 2016-3-23 18:18
流派网上涌现了一批如您一样有学识、诗论正派、或诗论好或诗作好的各界人士,应该联合起来形成一股力量,为新诗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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