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头 发表于 2015-2-11 18:37
余秀华现象,能把您老拉回来,诗坛很欣慰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8:54
赞成。好文。终结性实话。
问候您。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8:57
有感于一些人的胡吹乱捧,跟风抽疯。不一定正确!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9:00
此种环境下,实话实难正确。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9:04
“此种环境下”,应该改为“此种语境下”。
大鹏瞰海 发表于 2015-2-11 19:41
诗兄不愧写杂文出身,不但切中肯綮,而且游刃有余!佩服!(透露一个小秘密:小弟也是写杂文出身,后来写诗 ...
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1 19:53
古诗之所以美,是因为古诗无论是耄耋老者,或是三岁幼童,都可以诵读传唱。余秀华的那些老人回避、少儿不宜 ...
赵勇鹏 发表于 2015-2-11 20:20
呵呵,我整夜都在想让缪斯做我的爱人,但我不会直接写出来。
诗迷恋曲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8:41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8:41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李光头 发表于 2015-2-11 21:19
我更情愿是
把她高高地举起,又重重地摔下,她说“这世界美好个屁”,但发的电确实能够照明。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1:13
各抒己见,不受“专家”控制,才是有独立思考的人。领导放屁,很多跟屁虫马上不分黑白说“香”,那些人 ...
左广兵 发表于 2015-2-11 21:21
余秀华走红,该;鼓励她扶持她更好,该;把她吹上天,目的是让她摔下来响声更大,不该。
说的好!!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1:25
这响声,我听见了。你呢?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左广兵 发表于 2015-2-11 22:12
一样!
远握汤老!
祝福新年快乐!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1 19:53
古诗之所以美,是因为古诗无论是耄耋老者,或是三岁幼童,都可以诵读传唱。余秀华的那些老人回避、少儿不宜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3:13
几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将是《睡你》,五年十年之后,人们记得的将是《狗日的》——前提是,那时诗歌届界还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2 06:23
我提前下个结论:五年十年之后,你再问我:你还记得余秀华吗?我说:我记得,白天我记得《狗日的》,晚上 ...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2 06:55
潘三专修炼得也接近余秀华第二了。养养你的B,准备睡遍大半个中国吧。
涂鸦童子 发表于 2015-2-12 07:18
很可贵的评论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15-2-12 09:39
这汤很辣,浓郁的川味。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9:38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15-2-12 12:45
远握先生,明月为先生仗义执言致敬。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19:54
这让很多保皇派很不舒服的。
明月清风 发表于 2015-2-12 13:03
其实大可不必小家气,不说不代表全体通过,XX代表大会还要弄几个人作秀以避全体通过的嫌疑,这件事更没必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1 20:33
余秀华热现在已经进入尾声,忙完这几天就做点正事去。握手!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2 17:52
五年十年后你问我:还记得余秀华不?
我说,记得记得,相当记得
白天我记得那个《狗日的》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2 17:52
五年十年后你问我:还记得余秀华不?
我说,记得记得,相当记得
白天我记得那个《狗日的》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8:54
赞成。好文。终结性实话。
问候您。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3 15:49
修改完善。
看看 发表于 2015-2-13 20:27
汤老师好。嗯,看到了。结尾很辣。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11 22:22
窃以为余作佳者首推《狗日的王法》,堪称千古绝唱!倘若他日能有续集《xx的汤胜林》,岂不更妙!:victo ...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2-14 09:56
哈哈,汤老师比我犀利多了,没被那个看山望水下沉啊。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4 12:13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4 12:13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4 12:25
我就悲催了,今天在诗歌评论区贴出余秀华新浪博客第三页的乱伦诗《弟弟,。弟弟》,居然被那个潘什么三 ...
叔苴妹子 发表于 2015-2-14 19:59
汤司令的总结,写得绝!
徐倩 发表于 2015-2-14 22:22
唉,唉,唉!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5 12:25
只是实话实说,在一些追腥族看来,应该是很刺耳的。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14 12:13
很幸运,没有被下沉。哈哈!
叔苴妹子 发表于 2015-2-17 22:49
我近来才发现,汤司令油墨得很!呵呵……
月夜明朗 发表于 2015-2-18 03:07
她为什么总是自亮和下沉别人的帖子?不如通知大家別发帖子了,让她一个人发算了。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3 12:52
辣、准、狠、妙。汤老师新年好!问安!
流水莲花 发表于 2015-2-22 17:20
品读欣赏,新春快乐。
西沈 发表于 2015-3-4 15:15
看来影响真的很大,关注度超出我的想象,憋屈已久的诗歌,发情的季节到了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3-4 15:21
感觉已经过了保质期,再说就有些酸——变成酸奶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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