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就《诗歌周刊》,《诗日历》刊发石棉《先人》作品的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18:23
标题: 就《诗歌周刊》,《诗日历》刊发石棉《先人》作品的声明
本帖最后由 南墙 于 2016-2-3 18:24 编辑

《麦田记》、《村庄记》作者南墙就山东石棉创作的《先人》作品,涉嫌剽袭声明人南墙2016年1月4日发于“中国诗歌流派网”,“原创诗歌”栏目《南墙的诗》的部分情节,原创人南墙于2016年2月2日向“中国诗歌流派网”提出举报后,流派网《诗日历》仍于今日采取以《诗日历》及(微信)的形式继续传播举报人举报作品,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南墙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南墙做如下声明:
一、中国诗歌流派网《诗歌周刊》、《诗日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中国诗歌流派网须在10日内就受害人举报事实给与答复;
三、著作权人不排除直接向中国诗歌流派网发起人徐敬亚先生提告指控;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视举报处理结果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
                                                                                                           声明人:中国诗歌流派网注册会员:南墙

                                                                                                                                                    2016年2月3日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18:37
请求原创诗歌首席主持人王法先生将此声明做置顶处理,以示严肃。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18:54
阿平 发表于 2016-2-3 18:51
流派就靠这些打知名度的,发现,诗日历,周刊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有几首?沽名钓誉的一伙人,认真个啥呀?韩庆成 ...

谢谢兄弟好意。
我倒要打打张某人的嘴脸,也太藐视我这个农民了。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6-2-3 19: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6-2-3 19: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19:25
谢谢我的三专兄弟,心里暖暖的。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6-2-3 19:28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6-2-3 14:30 编辑
南墙 发表于 2016-2-3 13:37
请求原创诗歌首席主持人王法先生将此声明做置顶处理,以示严肃。


南墙诗友,我尊重您及每一位诗友的权利,对于您的行为也十分理解。不过此帖不宜置顶,因为流派论坛【及流派网】没有法定的裁决权。在这里每一个会员【包括每一个编辑、主持人、高管人员】只有表达个体自然人见解权。作为流派论坛的管理者也没有权利使用网站的管理手段【如置顶、高亮等】介入一个会员对另一个和几个会员的指控。所以还请您理解并谅解。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19:29
潘三专 发表于 2016-2-3 19:25
原创光荣,剽窃可耻!


中午家里的亲戚走了以后,我才看到张某人道貌岸然一番表演,我就心意已决了。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19:32
王法 发表于 2016-2-3 19:28
南墙诗友,我尊重您及每一位诗友的权利,对于您的行为也十分理解。不过此帖不宜置顶,因为流派论坛【及 ...

尊重主持人王法老师的关于不能置顶的答复。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6-2-3 19:34
南墙 发表于 2016-2-3 14:32
尊重主持人王法老师的关于不能置顶的答复。

谢谢您的理解。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20:03
王法 发表于 2016-2-3 19:28
南墙诗友,我尊重您及每一位诗友的权利,对于您的行为也十分理解。不过此帖不宜置顶,因为流派论坛【及 ...

流派论坛【及流派网】没有法定的裁决权。在这里每一个会员【包括每一个编辑、主持人、高管人员】只有表达个体自然人见解权。
和王法老师商榷:

决定权在法律,流派网也是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做出处理意见的。这个“意见”有效否,最终才靠法律裁决。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6-2-3 21:24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6-2-3 16:27 编辑
南墙 发表于 2016-2-3 15:03
流派论坛【及流派网】没有法定的裁决权。在这里每一个会员【包括每一个编辑、主持人、高管人员】只有表达 ...


我们不是【执法者】。执法权必须由【人大】授予。我们只是一个民间的自发组织。。。。我们任何有关法律的“决定”,都不合法。弄不好还会触犯法律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3 22:02
王法 发表于 2016-2-3 21:24
我们不是【执法者】。执法权必须由【人大】授予。我们只是一个民间的自发组织。。。。我们任何有关法律 ...

韩总已经安排人核查了。
法老师,每个人对使用法律的概念理解不同,就不做争议了。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6-2-4 08:32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6-2-4 06:18 编辑
南墙 发表于 2016-2-3 17:02
韩总已经安排人核查了。
法老师,每个人对使用法律的概念理解不同,就不做争议了。


弟的话有理,远握 安。
作者: 又见洪泽    时间: 2016-2-4 20:04
提倡原创,反对剽窃!
作者: 南墙    时间: 2016-2-16 16:14
声明期间结束。
作者: 青城    时间: 2016-2-18 10:58
南墙 发表于 2016-2-16 16:14
声明期间结束。

支持!南墙兄弟,反剽窃的斗争,艰难而漫长。仅仅是因为剽窃者的无耻吗?我刚刚有过同样的经历,看到过比剽窃者丑恶百倍的嘴脸。但是我们依然坚信,正义在每一个人的心里,一定会战胜邪恶!
作者: 山东石棉    时间: 2016-2-19 10:51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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