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阿西 发表于 2012-7-18 14:01 参赛素质: 1.多首一贴,不可分散发帖! 2.跟从主贴一贴,另发论坛一贴。不节外生枝。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18 18:16 其余建议均好,应该参考并改进。这一条: 4.写好再发,已经发贴,自觉不改。——本栏目有保留。我们的宗 ...
十字阿西 发表于 2012-7-18 18:37 我的意思是不给收稿人带来麻烦,比如改来改去不一定收到最后的版本,比如编辑已经收稿,作者又改一回的现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18 18:15 其余建议均好,应该参考并改进。这一条: 4.写好再发,已经发贴,自觉不改。——本栏目有保留。我们的宗旨 ...
里海 发表于 2012-7-18 11:30 我已经审美疲劳了。要开始筛选了,准备投入战斗。时间太久,疲劳战。
我爱我自己 发表于 2012-7-19 12:42 我倒希望不参赛作品和参赛作品分离或分色!另请只保留我的110号,其余不参赛。
锄木 发表于 2012-7-19 18:37 沙发。
里海 发表于 2012-7-19 18:57 第三页的沙发啊。
锄木 发表于 2012-7-19 18:59 呵呵,这个就是另一间房子的另一个沙发。其实是一激动看错了。哈哈。
里海 发表于 2012-7-19 19:01 好像坐在坎儿井的台子上。
锄木 发表于 2012-7-19 19:06 哦,来过坎儿井,我们喝的矿泉水就这个牌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