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儿女——写给我们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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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非公子
时间:
2012-8-14 11:52
标题:
《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儿女——写给我们的人民警察》
作者:
韩振球
2012.8.12
昨晚(2012.8.11),我在腾讯微博上见到我的微博互听好友腾讯认证用户的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民警刘志文(网名
66哥
)发的【警察当自律公信共维护】微倡议。他的该微博原文是:“刚获悉一战友因涉黑被纪委、督察查办。同想到日前一报警人说‘第一次到公安局,进门时发抖,可进来之后你们很随和’。一些警察不能自律,没有原则底线,害人害已害大家,导致警察的整体形象受损,‘仇警’现象普遍,以致公信力下降。我倡议:从我做起、从微博做起!”
看到了这条微博我立即转播并评论对他说:“ 6哥再加一句: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保护人民的人。”
刘警官看到我的评论也立即回复说:“这是警察的基本职责!”
后来网名为
兰州公安
的网友继续留言说:“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儿女!从我做起,滴水穿石!”
我读到兰州公安网友的留言非常感动。因为在当前,普通人民百姓生活的民间确实存在着如刘志文在微倡议中说的“一些警察不能自律,没有原则底线,害人害已害大家,导致警察的整体形象受损,‘仇警’现象普遍,以致公信力下降”等问题。许多百姓对我们的人民警察有着一种难以说清的苦涩的感情:相信他们的人认为他们就是自己最有力量最有正义感的孩子,认为他们可以完全保护自己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并尽自己全部的力量和这些孩子们同舟共济,同心协力,惩恶扬善;不相信他们的人认为自己也不知道受过多少次困难和迫害,想寻求这些孩子的力量来帮助解决时,可这些孩子却已经站到对立面,帮着恶人来打击伤害自己,继续加深对自己的迫害,所以有了不相信和仇视的心理,进而自个儿寻求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有一位表哥曾经是一个小县城的公安局长。我小时候喜欢去他家玩。他很喜欢我们。虽然他穿着警服,可我们一点也不畏惧他,因为他常和我开玩笑说:“小老表,学校有同学没理由欺负你你就跟他们说你大老表是公安局的,哈哈,看他们还敢不敢。”也就从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警察是可爱的,是帮助弱小者惩治恶人的。
在他家玩的时候,我还时常听到我的表伯父,一个基层粮站的老干部,也就是我这位表哥的父亲跟大表哥说:“你们做警察工作的,一定要保护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能帮助一些坏人欺负他们,或者照顾某些关系混淆是非,偏袒有过失的一方。你们要时刻牢记:我们的父母都是老百姓,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孩子!只有这样你们才可以做好人民警察的工作,才配得上你身上的警服和徽章!”
......看多了警察队伍中的一些黑腐报道,所以我也不知道有多少警察人员能了解刘志文上面所说的“警察的基本职责”,所以我为兰州公安的网友的“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儿女......”这条留言而感动。
也就在看到兰州公安网友的这条留言后,我立即回复做出如下:“兰州公安朋友的话让我感动。希望看到更多公安系统的转播。让我们共同牢记我们都是人民的儿女。”并立即转播给我微博收听的
中国警察网大案要案频道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
@广西百色禁毒民警马霄
,
段郎说事
,
永新话安全
,
孙警官说事
,
@陈士渠
一些警察朋友,希望大家共勉。
中国警察网大案要案频道
在我转播的第一时间第一转播并留言说:“牢记!”
是的,我们的人民警察一定要牢记!
一定要牢牢记住:我们是人民的儿女!
当你们牢牢记住这个的时候,一定是警民大团结,邪魔无处藏的时候!
作者:
行健
时间:
2012-8-14 12:24
我们的父母都是老百姓,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孩子!只有这样你们才可以做好人民警察的工作,才配得上你身上的警服和徽章!
铁肩担道义!{:soso_e176:}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8-14 12:26
正义之声!
作者:
望秦
时间:
2012-8-14 13:52
欣赏文章,支持正义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8-14 14:33
还是好警察多。
作者:
龙共雨生
时间:
2012-8-14 15:16
您的文章非常适合我们执法者阅读,有可能我要转载到内网
作者:
韩非公子
时间:
2012-8-14 15:27
龙共雨生 发表于 2012-8-14 15:16
您的文章非常适合我们执法者阅读,有可能我要转载到内网
没关系。
作者:
纪开芹
时间:
2012-8-14 17:11
欣赏,支持!警察是人民的儿女!
作者:
彭三县
时间:
2012-8-14 17:25
支持正义
作者:
彭三县
时间:
2012-8-14 17:25
支持正义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2-8-14 19:54
忙于同图诗赛具体事务,有关阅稿邀请无法参与。请谅!
作者:
风铃雨
时间:
2012-8-14 20:04
正气之歌!赞!
作者:
宋志纲
时间:
2012-8-14 20: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应诗虔
时间:
2012-8-14 21:18
支持正义
作者:
鬼石
时间:
2012-8-15 00:24
写与不写,还是不一样的。问好!
作者:
小人鱼在天堂
时间:
2012-8-16 17:04
支持正义之声,支持此篇文章!
作者:
韩非公子
时间:
2012-8-17 10:13
鬼石 发表于 2012-8-15 00:24
写与不写,还是不一样的。问好!
在这里一并谢谢各位挚友的阅读和点评。写出来还是好的!所以我那天@了好几位警察以及法院的互听好友。
作者:
张运江
时间:
2012-8-27 22:16
是的,我们的人民警察一定要牢记!
一定要牢牢记住:我们是人民的儿女!
当你们牢牢记住这个的时候,一定是警民大团结,邪魔无处藏的时候!
{:soso_e179:}{: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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