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琪轩 发表于 2012-7-3 09:24 我保证!你如果那么写,我不会用砖头拍你!我就把你送到绣坊,用绣花针扎死!
琪轩 发表于 2012-7-3 09:30 喂,夏萧同志,你怎么偏偏喜欢用吊人眼球的滥字眼?坚决不行!
梅树林 发表于 2012-7-3 10:34 问好夏箫
宋志纲 发表于 2012-7-3 11:56 新华网消息:英国《每日电讯报》5月4日发表文章,题目是“梵高的耳朵是被高更用剑割掉的”,摘要如下。 ...
里海 发表于 2012-7-3 17:59 好想法。
里海 发表于 2012-7-3 19:34 哈哈哈哈,你就装可怜吧,都敢割耳朵付嫖资的人,还害怕她虐待。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6-19 12:54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