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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日报:“疯子”诗人的世界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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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人统计,中国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红楼梦》73万字、《三国演义》80万字、《西游记》86万字、《水浒传》96万字,而资阳一位诗人,30年写出了近8万行、字数达到100万的单体诗歌,打破了世界吉尼斯记录——

“疯子”诗人的世界之最

文/图杜先福

        当今中国诗歌名声不佳,诗人大多被看成不合时宜的另类。有人莫名其妙去卧轨自杀,用“形而上死”同社会一刀两断;有人用斧头劈死老婆后去上吊;有人去大街上乞讨以吸引眼球;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身裸体跳进墨池“用行为写诗”;有人把诗写成口水话,号称“口水体教主”; 有人“写诗”像叫春,反复念叨“你为什么不来和我同居”。笔者笔下的这位诗人刘仲不在此列。不过他却有别一种“美称”——“疯子。”

下海——缪斯引他上“歧途”

     刘仲今年57岁,出生在四川省资阳市伍隍镇一个小商业家庭。因为生不逢时,本来脑瓜子颇为聪明的刘仲初中毕业却止步停学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革掉了成千上万有志青年的读书资格,刘仲也未能幸免。无书可读,刘仲想尽千方百计找书来看,那时候文化革命,伍隍中学的图书馆几乎无人管,有人把图书馆的书偷出来卖废纸,刘仲运气好,竟然“捡便宜”弄到两架子车的“废品”书,中国的,外国的,诗歌、小说,历史、哲学,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后来许多年刘仲才懂得,那些书绝大多数都是堪称世界一流的名著),有了这些书,刘仲便如饥似渴的读,读了还自己学着写,写了就去找教过自己语文的老师看,老师很惊讶,觉得刘仲这娃有文学天赋,尤其诗歌写得好,就告诉刘仲父母,说这个娃儿是个当作家的料,尤其可能是个当诗人的料子。在门外偷听谈话的刘仲受到极大的鼓舞,从而奠定了他这一生的努力方向。

有书读,有努力方向,但却不可能长年累月闷在家里读书写作,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硬梆梆的号召,刘仲无能例外,只好响应号召在伍隍场就近的生产队当了农民。初中生,并且有点知识,加上刘仲嗓门大,喜欢咋咋呼呼,贫下中农觉得他有热情,就推举他当了生产队长。本来,刘仲是想凭自己的热情和会写诗歌的天赋,借助文化革命高喊革命口号的浪潮,在农村这个“大有作为”的天地里干出一番惊人的业绩,梦想着用满腔豪情从生产队长干到大队长、公社干部甚至县上的什么职位。

然而非常遗憾,他老子却给他创造了一条极其灰色的道路。其父因肚子大、要装的东西多,为填饱肚子,不得已把国家配的细粮——大米白面,卖了去买农民的粗粮即包谷红苕,没想到却被扣上投机倒把的帽子,判了几年刑去了劳改队。刘仲伟大的理想因此而搁浅,别说一步步往上爬当什么县上的干部了,就连最低的生产队长也被捋掉了。正是父亲的原因,刘仲想当兵的资格也被剥夺,想早早离开农村参加工作等等如意算盘也通通被休止。刘仲自己感到这辈子是完了,只能一生一世背太阳过山,困死在山沟里了。

有人说,逆境使人奋斗。处于极度困境的刘仲,前途暗淡促使他不断的思考,不能就这样把自己的一生打发在山沟里,当兵不成,当官无望,参加工作无门,有什么办法能使自己走出农村呢,千回百转的思考捉摸,觉得唯有一条道路可走,那就是语文老师对他的鼓舞,当个作家,当个诗人,一举成名,自然就会出人头地,走出农村。

有了这个愿望,刘仲就凭自己的想象努力创作。他觉得自己激情四射,就弄出了不少口号似的诗歌,在他自己看来,他的那些口号玩意儿比谁都响亮,比谁都革命。然而非常悲哀,他的诗歌却没有人在乎。因为,他老子毕竟是劳改犯,劳改犯的儿子,在那个年代,不被人打翻在地并踏上一只脚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你高喊口号的资格,他的那些激情文字,自然也就不被人看重了。

好在没有多少年,文化革命寿终而寝,刘仲父亲被平反释放,加上知识青年统统回城,刘仲也就继承上辈的衣钵,参加工作进了商业供销系统,当了一名油漆工。

油漆对于刘仲来说简直是个剥人皮的工作。那时候盛行土漆,而刘仲却对土漆过敏,经常手脸肿得变了形,他要求调换工种,领导却不同意,说他拈轻怕重,要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不要好高骛远。无奈刘仲只好自己想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他认为,要改变命运,道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当作家,当了作家,一天到晚就是坐到写书,那才是最安逸的行当。

恰在这时,当知青与刘仲相识并有同样梦想的哥们谭明中、王雁三人凑到一起,说起各自工作的不如意,都觉得自己是当作家的料子,三个人居然分别辞去供销社、校办工厂和罐头厂的工作,各人怀揣当月的工资,跑到当初下乡的农村,“下海”搞起了创作。刘仲吹起自己的家族史,谭明中听了居然兴奋地跳了起来:“这就是史诗题材嘛!非常有价值,你把它写出来。”就这样,《在河之洲》便从这里开始了长达30年的孕育和生产。

在共同追求的日子里,刘仲主打写诗,王雁主攻小说,谭明中主攻文学评论,三个人依依稀稀记得都被缪斯洗礼,决心做个专业的、其它任何事情都不干的大作家。

在农民的茅草房里拼打了一个多月,既没经受冬寒酷暑的煎熬,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磨难,然而三个人却还是呆不下去了。因为,囊中空乏,各人带出来的钱花光了,饿起肚子,再有多好的灵感,也抵不住饥饿的折腾。肚子闹意见,所有的灵感都会化为乌有。没法子,三个人只好灰溜溜的,仍然回了自己的单位。

卖房——为了诗歌而狂

回到单位,刘仲并没因为五颜六色的眼光而消减自己的创作热情,很多人对他及其哥们丢下铁饭碗去搞什么创作很不理解,冷嘲热讽总是不绝于耳,也就是那个时候,“大诗人”的帽子便戴在了刘仲的头上。善意的人,见了他,笑笑,喊他大诗人;鄙视的,背后却称他疯子,一个油漆匠,还想当诗人,不晓得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刘仲似乎是个脸皮很厚的人,不管周遭的人怎么样看待他,他始终觉得自己就应该是诗人的料子,因此久而久之,他自己竟以诗人自居,动不动就是诗人怎么怎么,时间长了,周遭的人们也就习以为常,都晓得他是当仁不让的大诗人。

“诗人”的帽子框上了,诗人的名声也叫响亮了,诗人自己觉得还是应该有点东西给世人见识见识,于是被缪斯诱惑的刘仲,除了工作,便是努力的读书,当然也要努力的写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刘仲的思想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所写的诗歌不再是激情凸显的口号,倒是更像真正的诗歌了。经年累月,写出来的诗歌便堆了很厚的一摞摞,垒起来比他站着还高,可谓是著作等身。这些诗歌到底怎么样,一般人看不出好孬,只能请行家来鉴定、评判。

因为所写的诗歌太长,行家们没时间来通读,再加上那时候的刘仲还名不见经传,不可能对他的作品感兴趣。为了求得行家的认可,刘仲便选择性的集中了20多万字的诗歌送到四川人民出版社,请出版社编辑评判。出版社编辑看了,感到惊讶,嘢,刘仲的诗歌还可以呀,达得到出版的水平嘛。于是就把刘仲叫去谈出版的事。自己的诗歌可以达到出版水平,简直把刘仲激动惨了,这不就是要一鸣惊人了吗?刘仲赶紧去成都,出版社给他讲了出书的要求,他顿时就绿眉绿眼,好半天没能转过神来。

原来,刘仲实在是运气孬,赶上了市场经济的时代,出书要靠自己出钱。出版社给刘仲核算了一下,出书的印刷费连同买刊号以及请名家写序,得要三万多元,问刘仲可有这个经济能力。刘仲为自己即将一鸣惊人的诗歌所陶醉,想了想便满口答应,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诗集出出来,要不,诗人这个名号就名不符实了!

书是一定要出的了,可是钱从哪里来?回到家,刘仲把出书要钱的事儿忐忐忑忑告诉妻子吴琼芝,担心妻子会说丧气的话,没想到妻子居然和刘仲一样的为即将一鸣惊人的诗集而陶醉,说既然你在出版社表了态,砸锅卖铁也要出,那就出。砸锅卖铁也好,还是卖血也好,不行就卖房子,一定要把诗集出出来!夫妻俩居然就这样一唱一和,把祖上留给的私房决定卖掉,心想等诗集印出来,再卖,卖了,另卖新房子!两口子为这如意算盘而高兴,更为即将出版的一鸣惊人的诗集而陶醉,陶醉得几乎是忘乎所以了。

顺便说一下,那是1992年,刘仲37岁,还没到脑壳退热的年龄,两口子做出的举动,自然是可以理喻的了。

最初,他们还是想不卖房,最好是找人借钱,但是找了很多人都没借到钱。人家说,出书是出版社的事,出了书出版社去卖,赚了钱还要给作者稿费,你刘仲出书却要自己掏钱,这样出书有啥子意义。人们怕他上出版社的当,劝他不要出书。刘仲理解市场经济的概念,一般人不懂,不借钱就算了,下决心卖房子!

房子很快就卖了出去,4万多元,出书花了3万多,开发行会请客花了几千元,居然还剩了几千元。那本名叫《艰辛的历程》的诗集,当时在社会上真还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四川日报作了报道。于是刘仲的名字在资阳的地盘上竟然响亮了起来。刘仲因为诗集的原因,有资格加入四川省作家协会,于是便成了作协会员。那个时候,资阳(当时资阳还是县,即现在的雁江区)加入省作协的人只有两三人,刘仲是其中之一。用刘仲的话说,加入中国作协就是一级作家,省作协即是二级作家,他,当然也就是二级作家。

房子卖了,诗集出版了,作家当上了,最实际的问题却接踪而来,得要房子住。租,房租挺贵,当时还没实施工资改革,刘仲两口子的工资,一月只有几十元,两人加起来也不过200元,儿子要上学,两边的老人要孝敬,不到200元的收入,日子很难过。朋友理解他,把空余的房子让给他住,不收租金,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然而一波未平,另波又起,刘仲所在的单位越来越不景气,最后竟然解体,刘仲夫妇俩双双下岗。吴琼芝联系到一家个体幼儿园,当了幼儿教师,刘仲则用卖房剩到的钱,加上下岗费,自己开个家具店,做小家具卖钱糊口。这个时候,刘仲的长诗《在河之洲》已经完成初稿,100多万字,他计算,如果要出版,按照《艰辛的历程》估价,印刷费恐怕就得要10万元。

10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怎么样找够10万元,成了刘仲日思夜想的难题。如何破解这个难题,他得拭目以待。

奇迹——单体长诗创世界吉尼斯记录

对于刘仲来说,这一生(准确的说,是下半生)除了维持基本的生存之外,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攒够10万元,把自己苦心写出的100多万字的诗歌印刷出来。他决定努力挣钱。他先是干个体漆匠,到乡村学校油漆黑板和教室门窗,顺便想和那些语文教师做文学交流,朗诵自己的诗歌。后来他开杂货店、家具厂、餐馆,但心思用在生意上的少,花在诗歌上的多。开餐馆,三日一小醉五日一大醉,最后一道“菜”必定还是向顾客朗诵自己的诗歌,晓得他的,说他是诗人的狂热,不晓得的,只以为他是神经有问题的“疯子”。1989年闹学潮,他用自己的豪情写了不少“声援”的诗歌在火锅店里大肆朗诵,弄得地方官员很头痛,来人理抹他,他的火锅店只好关门。

1990年,他把火锅店开进了县城。城里边谈诗的少,酗酒的多。他要把诗歌的场子拉起来,几乎天天搞诗歌朗诵,到晚上还约来乐队搬开桌椅举办歌舞派对,狂歌劲舞,边歌边喝,大醉方休,刘仲大方,一句话,今天谁谁谁的“单”免了,不少人说声“那就谢了”,摇头晃脑就走了。

这样的经营自然要关张大吉。接着他又举债买了个东风卡车去宜宾兴文县运输硫精沙和煤炭。那里是喀斯特地貌,山高路险,他不管前路如何,只为走出丘陵兴奋。险峻的石林、神秘的溶洞、悬崖上的僰人悬棺,无一不引发他的诗兴,从而写了不少诗作。

1991年深秋一个雨天,他去兴文久庆乡运铜矿石。汽车超载,路又湿滑,车子滚下陡坡,翻进了冰冷的水田。当时刘仲心里在喊:“完了,中国的诗歌完了!”

中国的诗歌没有完,浪漫日子却终结了。好在水不是很深,刘仲从车里爬出来,三魂就有两魂都不在了。细细一想,矿区山高岩陡,要是那晚车子开到绝壁下边,恐怕尸骨都难捡起来了。后来,花去的吊车费、赔偿费、修理费尚且还没理抻,买车时的债主又接踵而至,无奈只好把车子卖了,空起手回了家。

这样折腾下来,基本是再没本钱折腾了。要出书,没有钱,实在是无可奈何。热心的朋友帮他的忙,遍地奔走化缘,好不容易化到3万多元,希望他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分集出书。他不干,要出,就一次性出。钱不够咋办,他决定用化缘来的3万多元“生儿”,自作主张去买了一块农民开山采石废弃了的石场,租来推土机把石场推平了,用石头砌筑了一楼一底的房子,楼上住人,楼下准备用来养肉牛。

结果呢,房子修了,化缘来的钱也就用完了,买肉牛没有了本钱,之后就连牛毛都没见到一根。尤为唏嘘的是,由于房子建在废弃的石场地基上,很不牢固,有一年下大雨,房子垮了一角,幸好没有出大事。

就在刘仲十分窘迫的时候,时任作家协会主席的李和平,想办法把他的工作关系转到了资阳市广播电视局,不久刘仲就在该局担任了保卫科长。谁知世事捉弄,该局因内部矛盾,身为保卫科长的刘仲在矛盾处置过程中担当一定责任,居然被抓进了监狱。

朋友们只道这个“疯子”这回是出不来了。一个个八方奔走,为他鸣冤叫屈。而且还纷纷捐款,要帮助他出版《在河之洲》。他呢,领工资坐牢,心安理得,没事就观察一个个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把他们的故事作为时代的一个侧面加以反思;同时不断思索《在河之洲》的不足,似乎这里是他“疯子”体验生活搞创作的天堂。

13个月后,刘仲被放了出来。直到出狱那天,那些恨透了他的人仍在组织人向法院写“人民来信”,要求重判这个狂徒。他却没事一样,一回家就把朋友们的捐款还了旧债,还以在监狱的思考重新认识自己的诗稿,把《在河之洲》后半部分推到了重来。说起监狱生活,全无痛苦耻辱之状。反而还津津有味,炫耀有加。一句话,他异于常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出狱后对100多万字的诗歌全盘的修改了一遍以后,他把厚厚的十几本手稿搬到笔者家里,希望笔者帮他看看,笔者不禁倒抽了几口凉气,心想要把垒成一人多高的稿子看完,非把笔者看闭气不可。笔者敬服刘仲的执着,耐着性子有选择的看了几卷(笔者对诗歌可以说是门外汉,但刘仲写的是叙事诗,笔者只当故事看),觉得里边的故事很有意思,建议他改成小说,他苦笑,说100多万字的诗歌,如果再改写成小说,岂不要几百万字,那还不要了他的命么。因为,这些年来,刘仲为创作已经把身体搞垮了,糖尿病已经折磨了他近10年了,如今一天三顿饭之前必须注射一针胰岛素,这样的身体,朋友、家人都为他担心,怕他见不到自己的诗稿付诸印刷。

正是朋友们的关心,加上资阳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以及各界朋友鼎力资助,2011年6月,刘仲的8万行100万字的《在河之洲》终于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了(原稿130多万字,出版社要求压缩了30多万)。2012年5月23日,资阳市委宣传部为叙事长诗《在河之洲》举办研讨会,省作协及周边市作协来了人。省作协机关党委书记郭中朝说,这是目前中国最长个人创作的单体诗,也是世界最长的单体诗,堪称世界吉尼斯之最。诗歌以刘仲家族史为线索,展现了100年来400多个活生生的人物形象,可以说这是几代人的缩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个人认为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

笔者也这么想,当年曹雪芹写《石头记》,穷得靠糊风筝过日子,他在世的时候,并没看到自己的作品被人追捧,而今却是红及世界的杰作。刘仲的《在河之洲》,也许有一天,同样会红及世界也未可知。这一天如果能够早一些来到,让刘仲和他的文朋好友能够看到,那便是最为荣幸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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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6 12:02 | 只看该作者
佩服{: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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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6 15:17 | 只看该作者
刘光荣 发表于 2012-9-6 12:02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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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6 19:27 | 只看该作者
痴迷执着{: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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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6 22:22 | 只看该作者
感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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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9-7 13:58 | 只看该作者
惊讶、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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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9-16 06:48 | 只看该作者
很精典,谢谢! 难得的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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