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城市,有一些守株待兔的人。
猎场沦为一片废墟。
转移。四散。
地点:某些人来人往的巷口,某些巷口的转折处,甚至光天化日下的河堤。
寒风有那么一点,但不刺骨。阳光灿烂,有那么一股热力,还不足以让人冒汗。
媚笑之树。嗲声嗲气之箭。
我落荒而逃。
一只经年的兔子,经风五十年,见雨半百载,还是惊惶、胆怯和不安。
感觉有无数只小虫子在身上爬
在心里咬……
我又被夹道欢迎了一回
访问?我没有那样尊贵的身份,一再降低,达到访问的级别,都是冷冷清清的场面。
唯一的一次,我作为参观团微不足道的一员,有警车开道,有锣鼓喧天,有小学生列队,舞彩绸,捧鲜花;但不是冲我,我仅仅沾了一点虚荣。
且已二十多年,那一点虚荣,早被风雨洗光。
但这一回,实实在在。
我埋头走路,没有丝毫预感。
其实,微风早已提醒,比糖泥还黄亮亮的阳光,应该是一种兆示。
鸟叽叽喳喳,我充耳不闻。
我只想着心中那一点事,抢那么一点时间。
一段斜坡,将我抬高,是不是也抬高了别人的错觉。
两朵谄笑,将我夹道欢迎;
一声咕噜,我分不清是那种方言,也没明白其中的内容,隐隐约约捕捉到两个字。
不敢应答,不敢正视:怯懦!
我才知道自己是一只真正的兔子,属相是我一生的外衣。经久不破,落满尘世之灰,现在又被灼烫了四个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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