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烟火诗论:《时下的诗界还真缺“王法”》(不评《中国梦》) [打印本页]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09:03
标题: 烟火诗论:《时下的诗界还真缺“王法”》(不评《中国梦》)
本帖最后由 有烟无火 于 2015-4-10 11:38 编辑

《时下的诗界还真是缺少“王法”》
         ——不评流派网【发现】荐评作品《中国梦》

             文/烟火

       我真的不想对这种诗作品做任何的评价,因为此诗文字词语之间的“下作”词汇让我恶心。我只是想着荐评背后隐藏的心机和没想到还真有那么多的曲意奉承、唱赞歌、趋势附炎的人。这首诗的作者我也懒得去提及,文体的转帖我也不会复制。如果一个人的外表看上去再怎么漂亮再怎么美丽动人,如果这个人内心隐藏肮脏与龌龊不堪,那么,这个人至少在道德上也只配归类于一个下作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突然想到一句话:时下的诗界还真缺“王法”。
        我赞成诗界要有法度倡导,更可以说是要有文学界的法度倡导。这种倡导就是衡量:大到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整体国民素质,小到可以看出写这样作品的人的个人道德素质。什么叫道德素质,什么叫诗界法度倡导,我想面对流派网一大群的知识分子、文化人多余的解释也是没必要。我就想不明白:这样的作品会被挑选出来“重磅”荐评?难道这件作品真的就完美、无缺?就成了可以大肆炒作、宣扬的精品佳作?如果不是这样,举荐的目的何在?意义何在?除此之外,唯一的解释就是物以“类”聚、人以“味”同了。
       也许诗人就是一群孩子,无法无天。“文革”时期,文学批判上纲上线,阻碍了文学的百花齐放。那么,今天所谓“诗人”的“下体”创作”泛滥成灾,是不是也阻碍了人文法制观念的道德转变?是不是也应该列出法文条款,管一管这些目无文法的文痞、文氓?是不是对那些纵容、窝藏甚至“门户敞开,立派收徒”的“大师们”扬一扬文法的斧头与钢鞭?
        社会发展了,百花齐放了,言论自由了、人权张扬了。如果法不治文,一旦让这样的人、这样的作品充当起诗界的主流,那么我国提倡的法制治国也是一句口号,治标不治本,对社会的法制维统、维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也许政治家们自古以来就认为这些“书生”也只是“百无一用”,那就大错特错了。武力创国,文化建国,同时也要注意文化误国、亡国的巨大隐力。

2015.4.10
[groupid=818]【纯诗印象诗派】[/groupid]
作者: 重庆文杰    时间: 2015-4-10 09:24
诗歌在失去严肃性、可读性之后,当然就没有典雅、高贵。呵呵,朋友,适应潮流吧。什么是潮流?
作者: 重庆文杰    时间: 2015-4-10 09:27
潮流就是有人喜欢有人忧。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0:48
重庆文杰 发表于 2015-4-10 09:24
诗歌在失去严肃性、可读性之后,当然就没有典雅、高贵。呵呵,朋友,适应潮流吧。什么是潮流?

问候朋友。也许我真老了,看不到潮流了。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0:49
重庆文杰 发表于 2015-4-10 09:27
潮流就是有人喜欢有人忧。

忧也没必要,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是上天的安排。
作者: 半山妖    时间: 2015-4-10 10:51
支持。
作者: 剑萧    时间: 2015-4-10 10:52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0:49
忧也没必要,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是上天的安排。

不要这么悲观,百家争鸣是必须的,最后鹿死谁手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和抉择!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0:53
半山妖 发表于 2015-4-10 10:51
支持。

握手,问好。午安!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0:54
剑萧 发表于 2015-4-10 10:52
不要这么悲观,百家争鸣是必须的,最后鹿死谁手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和抉择!

悲观还真是有点了。
作者: 剑萧    时间: 2015-4-10 10:56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0:54
悲观还真是有点了。


那就大胆表达出你的悲愤吧!不平则鸣!!
作者: 半山妖    时间: 2015-4-10 10:58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0:53
握手,问好。午安!

有时候,我想对一个女人说:请守住你的裤头
作者: 半山妖    时间: 2015-4-10 10:59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0:53
握手,问好。午安!

有时候,我想对一个女人说:请守住你的裤头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1:02
剑萧 发表于 2015-4-10 10:56
那就大胆表达出你的悲愤吧!不平则鸣!!

说来也是自找没趣。不是这里还有几个志同者,我早走了。诗文我是不发这里的(保留了诗歌评论版的关注外)。由他们吧!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1:08
半山妖 发表于 2015-4-10 10:58
有时候,我想对一个女人说:请守住你的裤头

哈哈一笑拂袖去,哪管余下痴癫疯——也罢,看不得,难道就去不得?握手!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1:34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1:02
说来也是自找没趣。不是这里还有几个志同者,我早走了。诗文我是不发这里的(保留了诗歌评论版的关注外) ...

俺也来支持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1:34
我不适合写诗

文/静安

我不适合写诗
每当我看到所谓的经典重榜评读
就会替鲁迅、胡适等人头痛
下流、矫作、炒作……泛滥成灾
而真正的猛士,敢于正视缺少“王法”的诗坛
又在哪里
诗坛热闹,诗歌却寂寞不堪
这是一个怎样的民族悲哀
功利、荣誉成了诗人的代名词
民生、民主、民权的身上堆埋着坚厚黄土
从未在某些人笔下有提及过
而海子,虽然他卧轨自杀
而我不作任何评论
但我必须得敬仰他
但我还必须得强调
人民就是诗歌,诗歌就是人民
没有人民,诗歌便不复存在
2015/4/10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1:35
静安。 发表于 2015-4-10 11:34
俺也来支持

握手、恭安!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1:57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1:35
握手、恭安!

你说。我把这首诗歌发到其他栏目,会不会又重演历史
作者: 幽幽派    时间: 2015-4-10 12:16
支持烟火君,绝对支持!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狼嘴里同样也吐不出。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06
静安。 发表于 2015-4-10 11:34
我不适合写诗

文/静安

如果让我去欣赏《中国梦》,我还不如看这样正能量的诗作。感谢!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08
静安。 发表于 2015-4-10 11:57
你说。我把这首诗歌发到其他栏目,会不会又重演历史

那不会。怎么说经过一次锤炼,每个人都会持重许多。再说你的诗的语言也相继的持重了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08
静安。 发表于 2015-4-10 11:57
你说。我把这首诗歌发到其他栏目,会不会又重演历史

那不会。怎么说经过一次锤炼,每个人都会持重许多。再说你的诗的语言也相继的持重了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10
幽幽派 发表于 2015-4-10 12:16
支持烟火君,绝对支持!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狼嘴里同样也吐不出。

呵呵,握手。问候诗友。
作者: 小陶    时间: 2015-4-10 13:14
品读清新~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16
小陶 发表于 2015-4-10 13:14
品读清新~

远握。谢谢来读。问候。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3:16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3:06
如果让我去欣赏《中国梦》,我还不如看这样正能量的诗作。感谢!

同感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18
静安。 发表于 2015-4-10 13:16
同感

这也是邪不压正吧。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3:23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3:08
那不会。怎么说经过一次锤炼,每个人都会持重许多。再说你的诗的语言也相继的持重了

多谢烟火的鼓励,大家一起加油吧,远握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3:24
静安。 发表于 2015-4-10 13:23
多谢烟火的鼓励,大家一起加油吧,远握

嗯,加油!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3:25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3:18
这也是邪不压正吧。

是的邪不能胜正,这是真理,让时间去证明
作者: 静安。    时间: 2015-4-10 13:26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3:24
嗯,加油!


作者: 燕子飞    时间: 2015-4-10 14:27
支持先生!我很多时候就知道做伪君子,唉!不管怎么说伪君子总比真小人好吧?我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作者: 嘶沙    时间: 2015-4-10 14:46
半山妖 发表于 2015-4-10 10:58
有时候,我想对一个女人说:请守住你的裤头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4:47
燕子飞 发表于 2015-4-10 14:27
支持先生!我很多时候就知道做伪君子,唉!不管怎么说伪君子总比真小人好吧?我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哈哈,也是。反对或者苟同都是一种力量,伪君子或是真小人进待时日会有公论。握手!
作者: 嘶沙    时间: 2015-4-10 14:53
支持正能量的声音!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4:55
嘶沙 发表于 2015-4-10 14:53
支持正能量的声音!

谢谢支持。问候,远握!
作者: 浪激天涯    时间: 2015-4-10 15:51
不评价也是一种评价  支持观点
作者: 火星闪烁    时间: 2015-4-10 16:08
中国梦(习近平提出的指导思想)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要执政理念,正式提出于2012年11月29日。习总书记把“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并且表示这个梦“一定能实现”。“中国梦”的核心目标也可以概括为“两个一百年”的目标,也就是: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20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时,逐步并最终顺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体表现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途径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实施手段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6:58
浪激天涯 发表于 2015-4-10 15:51
不评价也是一种评价  支持观点

问好天涯诗友。无声胜似有声,单凭诗友抬爱!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7:01
火星闪烁 发表于 2015-4-10 16:08
中国梦(习近平提出的指导思想)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所提 ...

如果这诗不冠以“中国梦”这仨字,我根本不肖一笔。它伤了国人的心了。怎么说,中国人的梦应该是正能量的,尽管遥远但我们会努力的。
作者: 月之影    时间: 2015-4-10 17:41
物以“类”聚、人以“味”同。支持楼主。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7:49
月之影 发表于 2015-4-10 17:41
物以“类”聚、人以“味”同。支持楼主。

谢谢支持。估计这次的日历诗难以开版了,呵呵
作者: 月之影    时间: 2015-4-10 17:58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7:49
谢谢支持。估计这次的日历诗难以开版了,呵呵

得罪人了。但值。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8:11
月之影 发表于 2015-4-10 17:58
得罪人了。但值。

我又不想被推荐,得罪不得罪我也是说了真话而已。
作者: 月之影    时间: 2015-4-10 18:13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8:11
我又不想被推荐,得罪不得罪我也是说了真话而已。

估计我也没得混了,呵呵
作者: 月之影    时间: 2015-4-10 18:17
本帖最后由 月之影 于 2015-4-11 10:16 编辑

圈子

文/月之影


圈子不是一个圆
是无形的线
它有很多的节点。每个节点
可以是苍蝇硬虫流氓或许也有蝴蝶
狐狸太狡猾了
它竟会变成一个苹果一个圆
但我敢说,它
绝对不可能蜕变成蝶
除非它攀上了一根线上的一个节点
或者,它和蝴蝶生个儿



烟火诗友,像我这样的诗放到发现栏目征集一下评论,会有哪几种可能?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8:27
月之影 发表于 2015-4-10 18:13
估计我也没得混了,呵呵

没事,大人有大量的。如果一边倒的话,这里也玩完了。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8:29
月之影 发表于 2015-4-10 18:17
圈子

文/月之影

那我有空评一下
作者: 月之影    时间: 2015-4-10 18:31
有烟无火 发表于 2015-4-10 18:29
那我有空评一下


作者: 小陶    时间: 2015-4-10 18:32
品读欣赏~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8:40
小陶 发表于 2015-4-10 18:32
品读欣赏~

谢读。问好小陶诗友!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18:41
月之影 发表于 2015-4-10 18:31

到时我发“纯诗印象诗派群组板块里。
作者: 琴雨    时间: 2015-4-10 20:52
社会发展了,百花齐放了,言论自由了、人权张扬了。如果法不治文,一旦让这样的人、这样的作品充当起诗界的主流,那么我国提倡的法制治国也是一句口号,治标不治本,对社会的法制维统、维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也许政治家们自古以来就认为这些“书生”也只是“百无一用”,那就大错特错了。武力创国,文化建国,同时也要注意文化误国、亡国的巨大隐力。

作者: 电波    时间: 2015-4-10 21:02
支持楼主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22:18
琴雨 发表于 2015-4-10 20:52
社会发展了,百花齐放了,言论自由了、人权张扬了。如果法不治文,一旦让这样的人、这样的作品充当起诗界的 ...

谢谢提读!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0 22:19
电波 发表于 2015-4-10 21:02
支持楼主

谢谢支持。问好!
作者: 苦行者    时间: 2015-4-11 00:57
写得好,支持!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1 09:23
苦行者 发表于 2015-4-11 00:57
写得好,支持!

谢谢行者兄弟,好久没见了,问好!
作者: 诗缘    时间: 2015-4-11 18:53
支持你的思想。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1 19:14
诗缘 发表于 2015-4-11 18:53
支持你的思想。

谢谢诗友支持!问好!
作者: 花一仆    时间: 2015-4-11 20:27
支持!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1 20:40
花一仆 发表于 2015-4-11 20:27
支持!

谢谢支持。问好诗友!
作者: 雨中的思念    时间: 2015-4-12 10:58
支持正能量!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2 11:21
谢谢诗友支持!
作者: 芝麻.    时间: 2015-4-13 12:56
我就想不明白:这样的作品会被挑选出来“重磅”荐评?难道这件作品真的就完美、无缺?就成了可以大肆炒作、宣扬的精品佳作?如果不是这样,举荐的目的何在?意义何在?除此之外,唯一的解释就是物以“类”聚、人以“味”同了。

装聋作哑,难掩初心。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3 23:06
芝麻. 发表于 2015-4-13 12:56
我就想不明白:这样的作品会被挑选出来“重磅”荐评?难道这件作品真的就完美、无缺?就成了可以大肆炒作、 ...

何须掩饰?昭然若揭!
作者: 叶如钢    时间: 2015-4-13 23:24
支持!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13 23:25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4-13 23:24
支持!

谢谢支持。问好!
作者: 美好语感    时间: 2015-4-16 20:25
赞一个,评论得很好!
作者: 三流子    时间: 2015-4-19 22:17
很有道理啊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20 00:54
美好语感 发表于 2015-4-16 20:25
赞一个,评论得很好!

没啥子用的。得嘴噶人褡!问好!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4-20 00:55
三流子 发表于 2015-4-19 22:17
很有道理啊

问好朋友!握手!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5-2 04:11
这不是文学评论,是文学之外的气愤呼吁。
文字词语之间的“下作”词汇让我恶心。——你可以有好恶的,不必挟持他人。
还真有那么多的曲意奉承、唱赞歌、趋势附炎的人。——不能这样概论,肯定其长处与否定其不足均系正常评论。
“下体”创作”泛滥成灾——局部有,不可能充当起诗界的主流,而且“下体创作”也有高低之分。
文化误国、亡国;那么我国提倡的法制治国也是一句口号。——有这样的想法,如果请你制定诗界“王法”,肯定比文革时代还专制。

作者: 有烟无火    时间: 2015-5-2 10:15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5-2 04:11
这不是文学评论,是文学之外的气愤呼吁。
文字词语之间的“下作”词汇让我恶心。——你可以有好恶的,不必 ...


无为老师:
    我的拙文,能够在这么长时间后引得您的批评,想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这不是文学评论,是文学之外的气愤呼吁。”——我这人恰恰不会“气愤呼吁”,一直以来我都很平静,尤其进入流派网后,让我看到了中国诗界部分文化引领的误区。我也只是说了自己想说的。文学评论范畴,在主编大人的言下就只有艺术评判与审美解读。遗憾的是我的文学评论范畴放宽或者说细化到了语言情操与文字道德。如果张主编这么认为,我也就领受了。

“文字词语之间的“下作”词汇让我恶心。——你可以有好恶的,不必挟持他人。”——挟持他人?批评当然得有对象。难道您认为诗人最后的文学修养,就是“抽插”“射精”?我也知道您言非如此,只是“并存”的一种释诠。而我的言下:这样的诗,整体上可以艺术,词汇间却不能审美。

“还真有那么多的曲意奉承、唱赞歌、趋势附炎的人。——不能这样概论,肯定其长处与否定其不足均系正常评论。”——为什么我就不能这样概论?不同的意见,也是正常评论么?您自己说的。哈哈哈。

““下体”创作”泛滥成灾——局部有,不可能充当起诗界的主流,而且“下体创作”也有高低之分。”——这话从您口中而出,作为流派网的主刊编辑,不是旗帜鲜明,就是态度暧昧……也许我杞人忧天了,不过我还是坚持自己好了。

“文化误国、亡国;那么我国提倡的法制治国也是一句口号。——有这样的想法,如果请你制定诗界“王法”,肯定比文革时代还专制。”——貌似我在拙文中也只是一种建议,唯一“专制”的文字就是“倡导”,我个人的回读,就这俩字让我有“突兀”的羞愧,因为我没有资格。不过主编大人扣我一“专制”的帽子,怕也有“王者无道”之嫌吧。

如上也是一种观点,聆听解疑。





欢迎光临 中国诗歌流派网 (http://www.sglpw.cn/)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