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P诗在线》微信版(2017春晚特刊:王法和他的两个女人) [打印本页]

作者: P诗    时间: 2017-1-29 19: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采凤    时间: 2017-1-29 20:00
分享
开心的年
谢谢一牛道长
精神大餐
不愧
作者: 高原之虹    时间: 2017-1-29 20:02
分享
开心的年
谢谢一牛道长
精神大餐
不愧
作者: 高原之虹    时间: 2017-1-29 20:03
精彩
作者: 魅力向日葵    时间: 2017-1-29 20:04
祝福王法老师!祝福两位女诗人!
作者: 小木匠    时间: 2017-1-29 20:06
P诗在线!精彩!
作者: 小木匠    时间: 2017-1-29 20:08
春晚特刊,重量级爆料哈
作者: 荒无    时间: 2017-1-29 20:18
初见的诗更耐品耐嚼,赞!法老慧眼识人!赞!
作者: 小情诗    时间: 2017-1-29 20:22
初见的诗不能细品,因为会被震痛!谢谢法老,谢谢P诗,祝福大家新年快乐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7-1-29 20: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7-1-29 20: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书僮    时间: 2017-1-29 21:08
灵魂像风一样自由
作者: 小书僮    时间: 2017-1-29 21:09
境界,在云在渊,了然
作者: 流浪千年的百姓    时间: 2017-1-29 21:10
初见,了不起的女诗人!
法老,真心为诗友服务的前辈先锋!令人敬仰!
作者: 李青    时间: 2017-1-29 21:13
精彩!
作者: 熊重阳    时间: 2017-1-29 21:17
谢介绍。余秀华在流派时的诗好,初见的诗看来也很好,甚至在深度上好过余,尽管余的语言更娴熟些。法老有催化剂的功效,也功不可没。
作者: 王永贵    时间: 2017-1-29 2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熊重阳    时间: 2017-1-29 21:23
在中国做个诗人不容易,都是千年的苦主,大家要相互同情理解才好。
作者: 舟自横渡    时间: 2017-1-29 21:27
《王法和他的女人们》


穿百褶裙的女人视王法为太阳
穿连裤裙的女人视王法为高山
穿花旗袍的女人视王法为才子
穿公主裙的女人视王法为哥哥

其实
王法是一棵参天大树      
枝繁叶茂   伟岸挺拔                       
2012年11月26日13:30分
——余秀华慕名而来
在树底下   乘凉


其实我们也在乘凉,大树底下嘛!祝福!
作者: 舟自横渡    时间: 2017-1-29 21:29
以上借魅力向日葵之诗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1-29 22:54
据我所知,余秀华爆红网络,与流派网有关,与流年有关,也与她自身的残疾有关。
与某人关系不大。
余秀华,是个可怜的丑陋的女人。
你们不要把她的照片贴出来,好不好?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1-29 23:02
初见的诗歌很有特点,其中有不少优秀之作。
王老师和P编辑很有眼光。
不过,欲速则不达。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九儿给你们泼一瓢冷水,降降温。
免得被人笑话。
作者: 小情诗    时间: 2017-1-29 23:21
九儿 发表于 2017-1-29 23:02
初见的诗歌很有特点,其中有不少优秀之作。
王老师和P编辑很有眼光。
不过,欲速则不达。

九儿,那些笑话别人的人,正在被镜中的自已取笑呢!听说最瞧不上余秀华的,都是流派的。最看不上初见的眼神,也一定来自那些小气的眼眶吧!文人相轻急,同根相煎狠!
作者: 小木匠    时间: 2017-1-30 07:18
新年好
作者: 夜鼓    时间: 2017-1-30 09:32
厉害了!
作者: 醉生梦死    时间: 2017-1-30 12:31
初见。大家的目光如此雪亮
作者: 魅力向日葵    时间: 2017-1-30 15:55
初见好漂亮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1-30 16:17
祝福初见,期待更精彩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1-30 21:09
三、编辑人员管理细则

2、编辑职守

(6)编辑不得跨栏目行使职权。包括加章、高亮、移动正常发帖等,违者解职。但可以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高度敏感的主帖至编辑议事区。

---------------------这算跨栏目了吧?


-
作者: 杨祥军    时间: 2017-1-31 11:53
精彩 ,!祝新年快乐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1-31 22:13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1-30 21:09
三、编辑人员管理细则

2、编辑职守

梁老哥,才看到这个。(6)这里的“编辑”是特指栏目编辑,不是指所有的编辑人员,它不包括主持人等其它编辑人员。编辑以上的主持人、论坛管理人员是有跨版职权的。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05:50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1-31 22:13
梁老哥,才看到这个。(6)这里的“编辑”是特指栏目编辑,不是指所有的编辑人员,它不包括主持人等其它 ...

不是。主持人也无权跨版的。P诗有权二级置顶,为什么不置?
又:探索版的那为什么不在探索置顶,反而到原创置顶?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2-1 08:22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 05:50
不是。主持人也无权跨版的。P诗有权二级置顶,为什么不置?
又:探索版的那为什么不在探索置顶,反而到 ...

老哥可看(1),(6)的表述区别。编辑人员指:编辑、主持人(含兼主持人的编辑委员。编辑与主持人是分开表述的,法无禁止则合法,有限止则禁止,无限止则可行。条律中未对主持人、论坛管理人员明确限止的行为,则应视为可行。另,取消置顶需两位主持人同意,在条律中有规定,P诗在探索、原创置顶也有请示。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08:42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2-1 08:22
老哥可看(1),(6)的表述区别。编辑人员指:编辑、主持人(含兼主持人的编辑委员。编辑与主持人是分开表述 ...

你这个置顶不是取消,而是限时。细则规定要限时的,而原置顶未限时。你那里探索都不置顶了,这里为何置顶?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2-1 09:06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 08:42
你这个置顶不是取消,而是限时。细则规定要限时的,而原置顶未限时。你那里探索都不置顶了,这里为何置顶 ...

向老哥说明一下:P诗是认证机构,不是编辑人员,它有自已的职能和职权,它的一切活动不存在私人性质,是为会员服务的公益行为(操作者不定是谁,是要授权的)。在探索首先置顶,再转原创置顶,无特别需要就不两边发帖了。(P诗置顶时限一般以下一个主题上来为限,会自行取消,所以未设时限)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10:18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2-1 09:06
向老哥说明一下:P诗是认证机构,不是编辑人员,它有自已的职能和职权,它的一切活动不存在私人性质,是 ...

P诗就是你吗?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2-1 10:30
  2017-2-1 10:18
P

PP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2-1 10:32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2-1 10:30
PP

不。P诗是P诗,我是我。它的操作者不确定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10:46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2-1 10:32
不。P诗是P诗,我是我。它的操作者不确定

原来是这么回事。
未见“细则”提到P诗,我们是按细则执行还是按P诗执行?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2-1 10:51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 10:46
原来是这么回事。
未见“细则”提到P诗,我们是按细则执行还是按P诗执行?

应该细则吧,有限则止,无限则不干涉。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11:12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2-1 10:51
应该细则吧,有限则止,无限则不干涉。

你前面说:“P诗是P诗,我是我。它的操作者不确定”。P诗那么多编辑,有的不是论坛编辑也不是论坛主持人,操作者不确定,都能来原创置顶P诗?这太跨版了。
作者: 一牛道长    时间: 2017-2-1 13:35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 11:12
你前面说:“P诗是P诗,我是我。它的操作者不确定”。P诗那么多编辑,有的不是论坛编辑也不是论坛主持人 ...

老哥,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谁来操作,他只能使P诗职能。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14:39
一牛道长 发表于 2017-2-1 13:35
老哥,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谁来操作,他只能使P诗职能。

“P诗职能”具体是什么?
作者: 风的疯言风语    时间: 2017-2-1 22:01
九儿 发表于 2017-1-29 22:54
据我所知,余秀华爆红网络,与流派网有关,与流年有关,也与她自身的残疾有关。
与某人关系不大。
余秀华 ...

说的也是
作者: 风的疯言风语    时间: 2017-2-1 22:04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1-30 21:09
三、编辑人员管理细则

2、编辑职守

请问梁先生:编辑或主持人或编委会成员有特权自己推荐自己的文字吗?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22:08
风的疯言风语 发表于 2017-2-1 22:04
请问梁先生:编辑或主持人或编委会成员有特权自己推荐自己的文字吗?

没有的。谢关注。
作者: 风的疯言风语    时间: 2017-2-1 22:16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 22:08
没有的。谢关注。

梁先生:已经有人自己给自己置顶了。呵呵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 22:25
风的疯言风语 发表于 2017-2-1 22:16
梁先生:已经有人自己给自己置顶了。呵呵

一般的主持人不能给自己置顶。
作者: 风的疯言风语    时间: 2017-2-2 09:11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 22:25
一般的主持人不能给自己置顶。

嗯嗯,明白了。。
作者: 邹冬萍    时间: 2017-2-2 09:26
学习领悟。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2 13:26
风的疯言风语 发表于 2017-2-2 09:11
嗯嗯,明白了。。

写诗愉快。
作者: 潘学峰    时间: 2017-2-3 18:20
嘿嘿。。。王法交了桃花运!
作者: 潘学峰    时间: 2017-2-3 18:21
笑着接纳,成就诗人之家!
作者: 李明利    时间: 2017-2-4 13:24
精彩,祝福!
作者: 李小多    时间: 2017-2-4 15:56
九儿 发表于 2017-1-29 23:02
初见的诗歌很有特点,其中有不少优秀之作。
王老师和P编辑很有眼光。
不过,欲速则不达。

    玩完这阵子就过去了!任何事物离开了美的本来概念绝对不会长久,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海子死了那么多年,他的诗歌一直没有远去,我相信他的诗歌在汉语人群中还将长久的存活!因为海子的诗歌没有背离美的叙述和最朴实的最真挚的向往,真正的诗歌绝不是纯粹的呐喊和反叛,无病呻呤的焦作和捶胸顿足的嘶鸣,诗歌中人们更愿意看到对自然和生命的呼唤用美的阐述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共鸣!有人给不懂诗歌的监狱罪犯看海子的诗歌,结果有人感动的热泪盈眶!为什么?-------这就是人类的灵魂深处对美的真挚流露和由衷的共鸣!

我真想给流派的操纵者们好好的上一课!无奈人家说我不够格!   不够格就不够格吧,面对大人物屁民们永远是低贱的!

作者: 李小多    时间: 2017-2-4 15:59
九儿 发表于 2017-1-29 23:02
初见的诗歌很有特点,其中有不少优秀之作。
王老师和P编辑很有眼光。
不过,欲速则不达。

玩完这阵子就过去了!任何事物离开了美的本来概念绝对不会长久,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海子死了那么多年,他的诗歌一直没有远去,我相信他的诗歌在汉语人群中还将长久的存活!因为海子的诗歌没有背离美的叙述和最朴实的最真挚的情感,真正的诗歌绝不是纯粹的呐喊和反叛,无病呻呤的焦作和捶胸顿足的嘶鸣,诗歌中人们更愿意看到对自然和生命的呼唤用美的阐述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共鸣!有人给不懂诗歌的监狱罪犯看海子的诗歌,结果有人感动的热泪盈眶!为什么?-------这就是人类的灵魂深处对美的真挚流露和由衷的共鸣!

我真想给流派的操纵者们好好的上一课!无奈人家说我不够格!   不够格就不够格吧,面对大人物屁民们永远是低贱的!

作者: 清水长    时间: 2017-2-4 16:45
学习,,关注,,
作者: 潘学峰    时间: 2017-2-4 20:26
李小多 发表于 2017-2-4 17:56
玩完这阵子就过去了!任何事物离开了美的本来概念绝对不会长久,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海子 ...

我投你一票!这个网站缺乏权威性,一群想出名想疯了的人在做中国梦!有的时候非常不严肃!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2-4 21:47
李小多 发表于 2017-2-4 15:59
玩完这阵子就过去了!任何事物离开了美的本来概念绝对不会长久,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海子死了那 ...

小多好。
俺也喜欢美的东东。
媚俗,从低,偶尔为之,我不反对。
但如果作为诗歌追求的目标,俺不敢苟同。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2-4 21:49
李小多 发表于 2017-2-4 15:56
玩完这阵子就过去了!任何事物离开了美的本来概念绝对不会长久,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海子 ...

有意见,好好说,没事的。
谁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新年快乐!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5 07:05
九儿 发表于 2017-2-4 21:47
小多好。
俺也喜欢美的东东。
媚俗,从低,偶尔为之,我不反对。

真是的。就楼主这么个东西一开始居然在原创版设置为永久置顶。也不哪来的记者采访。我见挂那么长时间太丢流派网原创版的脸就给设置到2月2日,没想到被P改到2月9日了。
作者: 荒原猛士    时间: 2017-2-5 07:45
去年学校推荐我家小孩去读余秀华的诗集,我看了一下推荐书目,第一个剔除的就是余大姐的,我想让小孩长大了再看
作者: 云飞扬    时间: 2017-2-7 09:06
潘学峰 发表于 2017-2-4 20:26
我投你一票!这个网站缺乏权威性,一群想出名想疯了的人在做中国梦!有的时候非常不严肃!

的确,有点恶心过头了。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2-7 10:39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5 07:05
真是的。就楼主这么个东西一开始居然在原创版设置为永久置顶。也不哪来的记者采访。我见挂那么 ...

梁大叔,我昨天才看到这个微信版。很无语~~~
没有经过九儿的同意,编辑居然在九儿的诗歌前面加了一段莫须有的话,气愤!
严重鄙视这种炒作!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7 13:56
九儿 发表于 2017-2-7 10:39
梁大叔,我昨天才看到这个微信版。很无语~~~
没有经过九儿的同意,编辑居然在九儿的诗歌前面加了一段莫 ...

那是为了宣传的需要,其实应该厚道的。我一惯支持探索,但未见急功近利者最后能成大事。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2-7 14:25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7 13:56
那是为了宣传的需要,其实应该厚道的。我一惯支持探索,但未见急功近利者最后能成大事。

哦,原来为了宣传的需要。
支持探索,那是必须的。
诗歌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俺也一直在支持他们。
最后他们能否成大事,让时间来检验吧。俺们拭目以待。
问好梁大叔。
作者: 方世开    时间: 2017-2-7 14:40
余秀华和初见不是一个档次的,初见比她高太多了。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7 14:44
九儿 发表于 2017-2-7 14:25
哦,原来为了宣传的需要。
支持探索,那是必须的。
诗歌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俺也一直在支持他们 ...

主要是一牛,真希望一牛能成大器。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7-2-7 14:52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7 14:44
主要是一牛,真希望一牛能成大器。

嗯,老牛干劲十足,韩总也很看好他。
希望他不要辜负韩总的厚望。
梁大叔,您也很敬业,很辛苦。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7 14:59
九儿 发表于 2017-2-7 14:52
嗯,老牛干劲十足,韩总也很看好他。
希望他不要辜负韩总的厚望。
梁大叔,您也很敬业,很辛苦。

韩总看好他支持和鼓励他,但愿他不是言语大于行动的人。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7 23:01
流浪千年的百姓的帖子和占森的帖子我在原创置顶后高亮了,你又高亮成了蓝色,这显你什么?显你偏要跨版操作?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7-2-7 23:54
置顶了就说几句并附诗于后吧——
     关于王法和他的两个(不止吧)女人的事情,不宜炒作。因为联系生活,并不是什么光彩的;联系诗歌可以,但关键须实事求是。那么——
   1、作为堂堂P诗“记者”就不该提问“她们为什么会给您——一位年过70的老先生写火辣辣的情诗?”、“您与她们之间到底有怎样的恩怨情仇?”这样的低级问题。
   2、把被采访者拔高到诸如“王法老师是思想界的启蒙先锋,更是诗坛发现和培养新锐诗人的大师”、“您成为了诗坛的启蒙先锋,有许多的追随者!您的两个女人就是您坚定的追随者吧?”这样程度,其实是在烤他。因为思想界的启蒙先锋在中国是严复、胡适、鲁迅那样的先驱。是不是“诗坛发现和培养新锐诗人的大师”得依据资料(都在),如余秀华是不是王法发现和培养,得有余的说法,不能简单认为“余的成名与您有莫大的关系”并怀疑是不是“她是因爱生恨”(当然王法也应该解释清楚,也不能“她不成名老天可真的就是瞎眼了”一句带过,甚至言语中对什么“启蒙先锋”等还认可,岂不让人笑话?
   3、王法评论诗应实事求是。如说“初见的诗歌了不得!她的诗歌绝不逊色于余秀华”“应该是中国未来自由诗最杰出的女诗人之一”,理由分别是“她的诗都是来自生活的真切感受”“诗风真切、细微、决绝”“敏感,将生活和时代对她的逼迫化为一首首震撼人心的诗篇”这些是初学者也能做到的;“是与生命和灵魂的对决、叩问与交谈”生命怎么和灵魂对决的?两者是什么关系?说“有一种宗教的神秘感和箴语的味道”又是在哪表现出来的?很多的普通诗也有,那么彼此区别在哪?等等都没有自圆其说。“”却追加了一句“极有可能走向世界”。“她是一个天才”是怎样的天才?如果仅仅是“一个被社会和现实深埋在泥土深层的天才。一个被现实蹂躏得精神错乱的诗歌天才” 问题就更大了。

附:★可能走向世界的诗评?★
  (虚实结合,只就乱象)

生长在这老大的国家
学会说话太不易,啊——
初中毕业能就写铅笔啦,好——
看这一行行的就是诗呀,整齐——
在田字格,你就是诗啊,天才——
深埋在泥土深层,可惜——
谁能写出这样真切、细微——
来自生活的真切感受,哇——
这特有的敏感,难得——
和精神错乱有关,灵魂出窍!——
将生活和时代的逼迫化为,什么呢——
震撼人心的诗篇,就是这样!对——
对我不满、愤恨才会惊世骇俗——
用“不正常地表达”,哦是的——
未来自由诗最杰出的,写P诗——
极有可能走向世界的——
——从地缝躲几天,唤醒记忆。

    2017年1月30日23:25:03


作者: 楚楚!    时间: 2017-2-9 07:34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7 23:54
置顶了就说几句并附诗于后吧——
     关于王法和他的两个(不止吧)女人的事情,不宜炒作。因为联系生活 ...

张老师问候您早安!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9 11:19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7 23:54
置顶了就说几句并附诗于后吧——
     关于王法和他的两个(不止吧)女人的事情,不宜炒作。因为联系生活 ...

感谢张教授跟帖。这个帖子因您而蓬荜增辉,置顶时间增加一个月。
作者: 李玉文    时间: 2017-2-11 10:23
高原之虹 发表于 2017-1-29 20:03
精彩


作者: 高原之虹    时间: 2017-2-11 17:05
李玉文 发表于 2017-2-11 10:23

祝福佳节喜乐平安
作者: 李玉文    时间: 2017-2-12 08:18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7 23:54
置顶了就说几句并附诗于后吧——
     关于王法和他的两个(不止吧)女人的事情,不宜炒作。因为联系生活 ...

在理!!
作者: 木头人    时间: 2017-2-14 17:51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7 23:54
置顶了就说几句并附诗于后吧——
     关于王法和他的两个(不止吧)女人的事情,不宜炒作。因为联系生活 ...

老师老师,这P裤衩怎么下来了!
作者: 木头人    时间: 2017-2-14 17:51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9 11:19
感谢张教授跟帖。这个帖子因您而蓬荜增辉,置顶时间增加一个月。

老师老师,这P裤衩怎么下来了!
作者: 木头人    时间: 2017-2-14 17:52
楚楚! 发表于 2017-2-9 07:34
张老师问候您早安!

小姐姐,P裤衩怎么下来了?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7-2-14 17:54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9 11:19
感谢张教授跟帖。这个帖子因您而蓬荜增辉,置顶时间增加一个月。

梁老师好!挤时间问候。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7-2-14 17:55
木头人 发表于 2017-2-14 17:52
小姐姐,P裤衩怎么下来了?

是P诗解除吧,不清楚为什么。
作者: 楚楚!    时间: 2017-2-14 19:47
木头人 发表于 2017-2-14 17:52
小姐姐,P裤衩怎么下来了?

不知道哦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4 20:55
木头人 发表于 2017-2-14 17:51
老师老师,这P裤衩怎么下来了!

好啊。风流够了吧。
作者: 楚楚!    时间: 2017-2-14 20:56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4 20:55
好啊。风流够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4 20:57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14 17:54
梁老师好!挤时间问候。

张教授好。
听说您在忙着出书赶任务。祝工作愉快。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7-2-15 11:01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4 20:57
张教授好。
听说您在忙着出书赶任务。祝工作愉快。

有点昏天黑地的。顺祝快乐!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5 11:51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15 11:01
有点昏天黑地的。顺祝快乐!

多保重。周刊离开您办不好。希望在周刊副主编中再见到您的名字。
作者: 木头人    时间: 2017-2-15 15:08
梁树春 发表于 2017-2-14 20:55
好啊。风流够了吧。

老师老师,这P被P移到站务交流哦
作者: 木头人    时间: 2017-2-15 15:09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2-14 17:55
是P诗解除吧,不清楚为什么。


老师老师,这P被P移到站务交流哦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7-2-15 16:12
木头人 发表于 2017-2-15 15:09
老师老师,这P被P移到站务交流哦

到底是心虚害臊。




欢迎光临 中国诗歌流派网 (http://www.sglpw.cn/)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