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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活动] 群组运行机制初稿(成员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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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0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夜1969 于 2014-12-18 22:50 编辑 8 M' {5 e: z, P  Z1 `) O# {( `- p6 Z' t
( ^% ?8 n  M* u: Y: g0 ^( _
       目前的诗歌培训班虽然依然在运转,但是说实话,管理上是十分混乱的。焦点之一就是管理权限问题。许多新成员发帖不注意栏目,而我们几个群主因为种种原因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权限,没法编辑改动帖子,造成栏目发帖秩序比较混乱。* S2 A( `$ {" K/ D, |; F: B3 p
       我置顶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大家发帖的时候,尽量不要发在【作品展示】栏目,已经发在这个栏目里面的帖子,请大家根据培训班帖子晋升程序,重新编辑发在【作品点评】栏目,得到认可后再提升帖子。以上,请大家相互转告周知。谢谢配合!!(以下是原帖)( V3 R% F% W" {  I4 E: G

; ?) ]. m) O8 Y. U
; X' g% O2 |% ~$ g6 U( b
      目前,我们《诗歌培训班》的成员渐渐多起来了,各项活动也应该渐入轨道了。为了促进成员间积极开展有益的交流活动,现将群组运行机制暂定如下:0 }0 c7 Y: r# f# @! y
      1、发稿荐稿程序:成员作品一律在【作品点评】栏目发帖,参与集体点评修改。修改定型后的优秀作品移动至【作品展示】栏目进行展示,最终形成推荐稿移动至【作品推荐】栏目,作为我们群内优秀作品储备,同时也作为向《诗歌周刊》之类刊物荐稿备用。5 _& r4 M1 Y0 y! l
      2、成员晋级程序:群组内部成员实行以作品定星级的原则,以成员作品进入【作品展示】及【作品推荐】栏目的数量做为暂行依据(具体数量稍后再议)。群组成员及优秀作品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前,暂时只在群组内部开展创作研讨、作品点评、创作比赛等写作水平提升活动,不计划进行任何社会活动。
& g( t6 j6 M' [/ V$ `2 o, o      3、交流指导程序:我们群组实行的是群策群力的交流指导原则,群组每个成员都有指导其他成员的义务,也有接受其他成员指导的权力。每个人要尽量多地尽到自己的职责,在能够上网的情况下,积极发帖回帖,及时对其他成员的作品进行点评,同时也接受其他成员对自己作品的点评交流,并积极开展有益的探讨活动。对交流探讨比较活跃、水平质量较高的成员,我们将适时给予一定的荣誉奖励。

- |/ C  z" T' Y& `' h& L1 U
      4、根据流派网既有规定,群组推荐作品的范围为:在群组内部首发,且在其他地方没有发表过的作品(包括流派网的原创诗歌栏目)。这是为了保护群组对作品首发版权的拥有权,是件好事,对推动群组的发展有益。所以,希望大家有作品需要群组推荐的话,最好按照要求在群组内发表,除此外勿在别处发表,并在发帖标题注明“原创首发”字样。这样的帖子群组优先推荐。
  N% Y/ @& {0 ?5 A4 f1 Y6 R) R" h% y
      为了促进《诗歌培训班》的正常发展,我们将根据成员发展和发帖量等情况,不定期增设群组管理人员,对成员发帖、点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 H" t# K# t3 c$ T. ~      其它未尽事宜,以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 [- b5 R. I6 ^) S

, q- P1 W6 R1 ]* t                                                                            2012年6月28日凌晨2时于商洛。9 q3 C; T& `; I2 S: J9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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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4 13:26 | 只看该作者
远航小诗 发表于 2015-2-24 12:173 t% r5 e9 D: s
支持!顺祝新年吉祥,幸福如意!

& Y: M# ~  m% X2 f欢迎远航小诗到访做客,握手问好,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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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5-2-24 12: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顺祝新年吉祥,幸福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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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21:24 | 只看该作者
晓苏苏华 发表于 2015-2-11 21:367 {( f9 A- F$ |$ S
节日快乐群主,您辛苦了!
4 q% ~9 O) I/ @
感谢晓苏苏华到访支持,握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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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5-2-11 21:36 | 只看该作者
节日快乐群主,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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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3 19:46 | 只看该作者
栖雨 发表于 2014-12-22 19:432 f+ w% o: p. u, W$ n
一定要注意

: W. _. j& R! k7 x% [谢谢,问好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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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4-12-22 19:43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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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22:46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诗歌培训班虽然依然在运转,但是说实话,管理上是十分混乱的。焦点之一就是管理权限问题。许多新成员发帖不注意栏目,而我们几个群主也没有相应的权限,没法编辑改动帖子,造成栏目的秩序比较混乱。' ?5 ?( P( x6 V. j( A, K
我置顶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大家发帖的时候,尽量不要发在【作品展示】栏目,已经发在这个栏目里面的帖子,请大家根据培训班帖子晋升程序,重新编辑发在【作品点评】栏目,得到认可后再提升帖子。以上,请大家相互转告周知。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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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4-8-14 20:1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关心鼓励,我们有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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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4-6-18 15:19 | 只看该作者
把以前发的旧展示或评论沉下去吧,才发的新贴看都看不到。要死劲往下翻看才行。按理,新贴应该按时间先后置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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