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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为证#雷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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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菊岭耕夫 发表于 2013-6-14 15:14
这是一篇无韵非诗。不是诗了,其文字所载的一切都是诗外之物。


中国的文字本身就具有天然的节奏、韵律、和音乐的美。刻意押韵,以韵害意亦是陈腐僵化的诗观,极大的束缚了华语诗歌的发展,至今仍然死抱僵死的观念不放,无疑是历史的大倒退和汉诗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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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达人老黑 发表于 2013-6-1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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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文字本身就具有天然的节奏、韵律、和音乐的美。刻意押韵,以韵害意亦是陈腐僵化的诗观,极大的束缚了华语诗歌的发展,至今仍然死抱僵死的观念不放,无疑是历史的大倒退和汉诗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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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健 发表于 2013-6-15 08:56
赞同老师观点

谢谢 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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