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宇 发表于 2013-8-20 20:29 为了更好的或者啊!!!狂汗,今天差点一百五十块钱,就把我的第一次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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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胜林 发表于 2013-8-20 21:20 现在是法制社会哟。
林下清风 发表于 2013-8-20 21:26 这样的话还是少说吧。你那生活环境还是应该换换。。
夏卿 发表于 2013-8-21 07:43 再读,文宇的西瓜,感悟很深。
文宇 发表于 2013-8-21 08:55 夏叔,人气,人气,人气哈!俺这每天都有大楼盖,哼哼哼哼哼哼,求羡慕
夏卿 发表于 2013-8-21 19:45 呵呵,支持文宇盖高楼娶媳妇!。。。
文宇 发表于 2013-8-21 19:48 稀饭高楼的媳妇,不要也罢,,,,在那个柱子弯腰的时候,我已经有打光棍的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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