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0-18 08:52 提示参赛诗人自己跟帖(要按照正确格式:题目带《》并加粗,不署名,正文行间之间不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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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0-18 08:53 同时规定,在五家主办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发诗参赛!
鲁风 发表于 2013-10-18 08:55 支持,参加
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0-18 09:08 应该单独开帖,只允许贴参赛诗,非参赛诗含评议帖一律由主持人删除
张智文 发表于 2013-10-18 09:19 你来开一个帖子吧 版面置顶起来 把规则重申一下 辛苦了
北残 发表于 2013-10-18 09:43 经常看到 著名诗人、《中国当代汉诗年鉴》的主编,有的地方写成 南欧,有的写成 南鸥 ,我觉得出于对诗人 ...
北残 发表于 2013-10-18 09:41 微博诗歌体135字,字数正是微博140字的限制。带着镣铐跳舞,欢迎大家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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