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得 发表于 2014-5-4 22:21 是不是改为已获得2次的作者不能参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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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 发表于 2014-5-5 06:05 自己的博客可以参赛。谢谢。
王法 发表于 2014-5-5 08:37 发在自己博客里的作品——不属于公开发表。如果即发在自己博客里,又发表在其他公开发表的纸刊和电子刊里 ...
王法 发表于 2014-5-5 09:26 谢谢院长!握手!
郑智得 发表于 2014-5-5 09:29 看到猛士本人了,在长颈鹿旁边抱着孩子。加油,我为你擂鼓
笑梦花 发表于 2014-5-5 14:00 赞同 我建议必须 流派——原创首发——第一发布现场在流派的,而且是此公告出台以后出炉的作品
王法 发表于 2014-5-5 14:41 他也不看规则——净放马后炮!
王法 发表于 2014-5-5 21:01 是的。
那片云有雨 发表于 2014-5-6 09:52 支持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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