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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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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周刊》第2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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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一 发表于 2016-8-3 16:35
所以我以前不点名(推荐编辑与被推荐作品的具体名讳)提醒个别荐稿编辑要注意一下,也正有此层意思在内, ...

     你的“所以”既然紧随金喜欢的“以身作则,提高诗艺术和鉴赏能力”,那么你应该知道,诗艺与鉴赏力因人而异,这涉及到三方面即作者如何、荐稿者眼力及建议人是否正确。而且三者不在同一层面的现象很常见,只有三方面无一例外都针对文本,才可能说清楚。所以“不点名”即使是好意也容易被误解的,无事生非何苦来?
    就文本说话可能有正确与否的差别,但只要真诚,人人会理解的,至少不会引发其它。而不具体说,又总以权威自居的笼统言论,常常也是无知者的唯一选择,他甚至可以以“诗有百解”搪塞,肆意攻击任何人。当然你应该不是的。那就请你注意:既然人人都想通过诗交流提高,既然人人不想见到诗之外的瓜葛,既然你“也有公开提醒兄及其他仁兄要注意的时候”,何不继续真正直言不讳,就诗说诗。
   “面对善意的批评,拒绝是不明智的”——同意,但只有具体就诗谈诗才是善意的批评。
    以上是率性直言,如有不妥欢迎批评,也可以当耳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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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3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一 发表于 2016-8-3 20:34
“共同沟通的基础”很重要,它不仅包括文本原则,也包括一个荐稿编辑是否具有虚心听取意见(哪怕是有失 ...

      吴一啊!你为什么这么多可笑的话语?——
    “共同沟通的基础”的关键应该在于是不是善意,原则是另一码事。荐稿编辑首先是自信,而不是是否有虚心听取意见,不然他还荐什么稿?
    而你说“有失偏颇乃至错误的意见”就更不足挂齿,就此如果还想讲的什么“诚恳态度”最好发消息私下请教吧,论坛绝不欢迎借此制造矛盾。
    “在流派学习、写作的人,大家都是兄弟姐妹,没有谁会无聊到特别要去奉承谁,也没有谁会下作得去特别恶意中伤谁”——如果这样,还有“七步诗”流传千古吗?
    “至少我就耻于在‘奉承与恶意中伤’之间二选一”——你在这两者之间怎么选都是可笑的。因为无论是奉承还是恶意中伤都是为人所不耻的吧,哈哈。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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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8-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一 发表于 2016-8-4 06:55
1/2条,有理,也有商榷之处,对我个人而言,会认真思考。3条,我倒是不敢相信“人性会丑恶到这般地步”, ...

商榷、具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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