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行顺 于 2017-11-28 19:16 编辑
读宗小白的诗,感觉最深的是她的语感,可用两字概括:轻、浅。这绝不是贬义,事实上,很多人初学写作,下笔勇、猛、狠,但往往好像用万吨油轮运河沙,千钧巨斧落到棉花上,大而无当,给人不了震动。宗小白从细节入手,攻其一点,虽没有雷霆万钧的强悍,但亦收拨云见日的奇效。因为不用狠词,少生僻语,读起来就无拖泥带水的牵绊,而有行云流水的酣畅。较有代表性的当数《野花》《城市的雨》《手》《名字》《我输了》《我醒了》,写的都是司空见惯的事物,绘的也是平平常常的情感,却好懂又好读,让人流连回味。
宗小白还擅长对诗眼的把握与提炼。一首诗,读到前半截,看不出有什么新奇之处,但她轻轻巧巧地转下笔锋,山河突然有落差,空间感一下增强了,让人觉得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那些看似简单的句子,却蕴含了极大的意趣。她写城市的雨,由天空到小贩,由小贩到乞丐,点题的时候说,常没有来由的关上窗户就哭,惹得我们都不去管他了。前面那么多铺垫,只为了在最后一句上用力。但这份力又恰到好处,分寸得当,读罢让人猛的一震。
宗小白最擅长的是把重大的思想或感情降级处理,那些旁人眼里宏大的题材到她手上就变成了日常生活的小事,柴米油盐的细节。比如她写爱情,“在车站等过几次别人/又在车站,被别人/等过几次”,没有撕心裂肺,没有耳鬓厮磨,一切故事都省略掉,一切枝蔓都删除,就是这么简单。我觉得这是一个好诗人不同凡响的能力,避重就轻亦举重若轻,化沧海为桑田,才可以随意栽培,改造。删繁就简,才能找到真相,直抵本质。
宗小白具有一个高手的天分与潜质,懂得自己的长处,也清楚自己的短板,能看得出来,她写作中自觉的选择与规避,因此颇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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