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0-18 08:53 同时规定,在五家主办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发诗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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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果子 发表于 2013-10-17 21:15 我微博是:风果子的1440,微信号是:fengguozi1440 可以用这两个方式联系到我哈~
梁树春 发表于 2013-10-17 21:31 积极支持。也是学习。
鲁风 发表于 2013-10-18 08:55 支持,参加
杨景文 发表于 2013-10-18 09:01 直接在这个启事后跟帖吗?这样貌似有点乱,感觉单独开贴更清晰一点。格式我再强调一下。谢谢汤老师提醒!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0-18 09:08 应该单独开帖,只允许贴参赛诗,非参赛诗含评议帖一律由主持人删除
杨景文 发表于 2013-10-18 09:11 嗯,好的!知道了。
张智文 发表于 2013-10-18 09:19 你来开一个帖子吧 版面置顶起来 把规则重申一下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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