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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煜--(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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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2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76年刘志高在会宁上小学四年级
刘志高和小朋友结伴去捉麻雀
麻雀有两条腿,剪下来交给老师可以记一分
或者去拍苍蝇,刘志高不喜欢苍蝇
更多的时间,他和李进步兄弟一起
他们三抬着一桶水来到耗子洞口
灌耗子,耗子一只只跑出了洞
捉到它们,剪下尾巴也可以记一分
刘志高这样想,灌耗子比拍苍蝇更有意思
1976年上半学期,刘志高一下子得到了5分
他一共捉住了2只麻雀,3只耗子
也是这一年,他学会了写5个生字:
(mao-zhu-xi-wan-sui)
--“毛-主-席-万-岁!”

2012.5.16(甘肃白银)

笔者:这首诗歌的素材是昨天刘志高老师上力学课回忆小学生活的,我只是以旁观者的口吻把它表现出来。某种意义上,它是带着记传色彩的,这也包含了我自己的思考,毕竟我没有历经过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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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17 22:40 | 只看该作者
四年级
会5字...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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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17 22: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老师有点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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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17 23:17 | 只看该作者
有历史背景的诗,应该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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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18 01:28 | 只看该作者
嗯  这无疑是首好诗  但好诗的历史背景却有太多的沧桑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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