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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推荐:让诗歌回家(云南信息报 7月15日 B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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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0: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埋葬了无数个辉煌的落日/把浑沌积淀成坚硬的岩层/然后你用风,掀起海洋/聚拢乌云,碰出雷霆闪电/为空寂奏乐,为那些/最初的孢子催生……”
刘仲穷尽30年完成的78000行、100万字长篇叙事诗《在河之洲》序诗如是开篇。人们很难想象,这是一部家族史诗,就像解剖麻雀,用诗歌展示川中丘陵一个寻常家族的跌宕繁衍,反映了近代中国在风雨飘摇、波诡云谲的时代浪潮中犁浪前行的顽强、坚韧,以及无穷无尽的追索。徜徉在诗歌的长河,似乎又能看见我们自身所在家族的前行脉络,找到自己植根的土壤和前行的力量。
对于诗歌,中国5000年的发展史积淀了丰厚而肥沃的土壤,也哺育出了许多脍炙人口,流传千年的好诗。从收录民间歌谣的《诗经》,到杜甫的“三吏三别”,再到邵子南的《白毛女》、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等尝试,人乃至民族的命运和情绪,无一不是诗人笔下的第一主题。诗人借诗表现生活,抒发喜乐哀愁,表达意趣志向,为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积淀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可以说,诗歌已然成为中华文化的基本底色。
遗憾的是,延续数千年的中华诗歌,却无一像荷马的《伊利亚特》《奥德赛》,普希金的《叶普盖尼·奥涅金》那样,吟唱本民族的人和事,最终成为世界文化殿堂中的一颗明珠。中国人随心随意随性,以诗言情、咏志,却很难以之负载治国安邦的重任。所以,中国诗歌作为中国文学塔尖上的宝石,最后发展成“公知”们显示才华的工具,对于格律、韵牌的追求,远远超越对于内容的求索——一句话,走偏了,走迷了,走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认可的地步了,以至于人们羞于言诗、耻于言诗。何以至此?表面看是商业文化的冲击,深究其里则是整个社会精神颓废的使然,呈现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景象。这本是洪荒时代的写照,却出现在具有5000年灿烂文明、文化史的中国,实属遗憾。但是,即便是遭遇如此阴霾,仍有人求索,他们叫喊着“把根留下”,留下中华文明、文化的根。刘仲当属其中一人。
诗人选取一个家族百年命运的生活素材,依照自然存在的环境、人物和历史情节,灌注了自己半生的思想追求和艺术探索,用近30年时间,以诗歌的形式,把中国大陆这一悲壮、跌宕时空做了艺术重建。《在河之洲》共11卷、100万字、78000行,所描绘的家族故事,笼罩着苦难历史的气氛。主人翁多舛的命运,以及荒谬、丑恶、刻薄和愚昧,像乌云一样笼罩着大地和天空。在自然和人为造成的灾难面前,社会底层的人们仍然保留着对美好事物的永恒向往,对美满生活的追求,对自身命运的努力抗争,如同我们与生俱来的善良、勤奋、智慧和正义的民族精神贯穿始终,汇集成强大合力。这种合力推动着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并使如今的改革开放等社会变革变得不可逆转。
刘仲曾经告诉我,《在河之洲》是在川中知名作家、儒商谭明中建议下酝酿、耕耘的结果,而当它成书、出版之后,谭明中认为,长诗形成的历史画卷,具有百科全书似的社会认知价值,它关照民族的生活,思索时代的命运;关注草根人群的生活,却让诗歌有了普遍的社会意义,这是我们诗歌真正的价值所在,也是作家、诗人,乃至所有知识分子真正的价值所在。谭明中说,诗歌中的人物性格形象丰满、活灵活现,有意识流小说的手法,有《静静的顿河》里细腻刻画的成分。全诗情节真实、描写生动、人物鲜活、诗意澎湃,在音韵节律和诗歌意境上能传承历史,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情致的塑造人物形象也是长诗的一大成绩。
当然,长诗的缺点也是明显的。过于庞大一定有疏漏错误,对近、现代有关资料剪裁不当,造成叙事结构失衡。诗人对某些历史人物、事件的评价有失偏颇,对某些哲学观念的抒发有失允当,某些章节的诗韵意境还略显不足。不过,谭明中对其仍有颇多溢美,他说,诗人继承了自杜甫以降的现实主义诗歌的传统,用家族故事描写出现代诗叙事长诗的艺术意境,是为现代诗坛的优异成果,不管现在诗坛如何评价它,都会在中国诗歌史上占据一席之位。
有人说,刘仲是个疯子,疯就疯在30年心无旁骛,醉心于诗歌研究和创作;疯就疯在欲以《在河之洲》冲击“荷马史诗”和《叶普盖尼·奥涅金》的世界诗歌史地位。但他赢得了著名网友“可见光”(美籍华人汤春梅博士)的认可。视读它为“难遇的机会”,她自嘲说,“如果不是这样, 像我这样一个心浮气燥的人,是不可能去翻开这么长的作品的。”追着网络更新读完长诗,汤博士写下了近3万字的“读书笔记”。
《在河之洲》人物众多,形象生动而个性鲜明,犹如一幅巨型生活画卷,深刻地反映了生活底层、草根阶层的生活状态、命运,以及为改变多舛之命运的抗争,并以之辐射到百年中国的发展变革。应该说,《在河之洲》让诗歌回家了,让诗歌回到了民族的本位、生活的本位。这首先应归功他坎坷的生活:七岁时父亲蒙冤入狱,一顶“狗崽子”帽子和超乎想象的贫困,伴随他度过童年和青春,插过队,当过生产队长和装卸工,也曾做过个体户,但在曾是晚清秀才的外祖父深厚的国学教育影响下,诗歌一直都是他不离不弃的本行。
刘仲如是评价自己:“阳光下忠实的含羞草/都迷恋于黎明的晶莹”,厌弃世间“口红的鲜红的大胆饥渴/高脚杯盛满啤酒泡沫/不倦的喘息/微笑与金钱/咖啡里没有真实味道的冰块”(其长篇诗集《艰辛的旅程》的《格拉丹东》)。他在孤独与执着中,撕开了天际的铁幕,领略到探头的霞光——商业社会中,诗人、作家,乃至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在为自己定位,都在探求自身价值,刘仲的固守,也应是其中一个十分本真的路径。

《在河之洲》,刘仲著,中国戏剧出版社2011年版,328.00元。

相关链接:最长单体诗《在河之洲》 100万字,写了30年(华西都市报:http://www.wccdaily.com.cn/epaper/hxdsb/html/2012-05/24/content_4520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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