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49|回复: 4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仇的狗(微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20: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复杂的狗(微组)

文/一面镜子


《复仇的狗》


夺走杀死它妻儿的
这是一种正常

它要报复咬杀那些人
这是极端不正常

它必须死!必杀了它


《公平》


涨QQ不死,是不公平的
死了,也是不公平的

但必须得死
他的存在是不公平的

因为没有公平


《不允许》


假如他家是官富。在王村
没有人敢招惹的

但他家恰恰不是,就会被招惹
反抗被招惹,等于反抗了一种等级次序

这样的人绝对不能允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9-4-13 05:37 | 只看该作者
提读扫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9-4-13 06:18 | 只看该作者
复杂的狗(微组)

文/一面镜子


《复仇的狗》


夺走杀死它妻儿的
这是一种正常

它要报复咬杀那些人
这是极端不正常

它必须死!必杀了它


《公平》


涨QQ不死,是不公平的
死了,也是不公平的

但必须得死
他的存在是不公平的

因为没有公平


《不允许》


假如他家是官富。在王村
没有人敢招惹的

但他家恰恰不是,就会被招惹
反抗被招惹,等于反抗了一种等级次序

这样的人绝对不能允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9-4-13 07:04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舆论基本上反对判决书说他穷困潦倒而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9-4-13 11: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9-4-13 11:02 | 只看该作者
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认为,法院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但这个权力并非天生。司法主权在民,剥夺一个人生命,不可违逆多数民意。张扣扣的生死去留,不可轻忽社情民意。在界定社会的终极行为这一问题上,司法权威不可忽略公众的参与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9-4-13 11:03 | 只看该作者
张扣扣也许很快就将远行,但没有张扣扣的社会是否就一定会更加安全?这场悲剧的唯一启示就是,我们的社会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让司法变得可触及、可信赖、可依靠。法治是我们这个社会唯一的安全出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9-4-13 11:05 | 只看该作者
它必须死!必杀了它


让你的呼声亮起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9-4-13 13: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徐长森 发表于 2019-4-13 05:37
提读扫零

谢谢提读。问好。周末愉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9-4-13 13: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徐长森 发表于 2019-4-13 06:18
复杂的狗(微组)

文/一面镜子

谢谢提读。问好。周末愉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5-9-29 18:28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