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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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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2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不揭露,还真不知道那些光鲜之人也那么多瑕疵!   
    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作者是这个意思无误吧?
    夸不能极端,毁不能灭顶。余秀华不能代表优秀诗人,“第五第六”也不行;余秀华也不能被“荡妇体”,让她负责诗人的道德是诗人与评论家的推卸责任!
    领教好文章!透彻,明晰,谐趣,旁征博引,还事物于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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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2-25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梁与和 发表于 2015-2-24 00:55
呵呵 可是拜伦 歌德 杜甫 李白 他们均没有在他们的诗里歌颂他们绚烂或者说糜烂的私生活 因为生活归生活 诗 ...

    新闻联播式的一片大好是教育的一种失败,这也就是腐败横行的原因,只做不说,或者只允许我做,不允许你说!
    余可以写诗也可以撒泼,借以抒发情怀或者郁闷——用“诗歌”的语言,或者说用分行语言;是读者非得把它们当指路明灯来辩论明与暗!
    好与坏都不能自行取舍,是读者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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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2-25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24 21:04
说的是,唯炒作可以没下限。

炒作也在这个界定范围!
如果知道是炒作还跟风,是跟风的人居心叵测!
但辩论是为了明白一个事理!这个事情好也明白,恶也必须让它见光,让恶也清楚,还原事物的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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