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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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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23: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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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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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种垃圾广告贴,我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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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为了网站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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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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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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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一、对涉黄的伪诗、没有任何诗性的政治口号诗,建议发现一首删除一首,并警示作者,如果三次警示无效,建议驱出;
二、所有非诗歌类的、对诗对人的建议(批评)帖,属于诗评的,一律移送评论栏目,其余移送编务交流栏目,以保持诗歌栏目的纯粹性;
三、所有关于本栏目编辑须知、参赛信息,如果需要二级、三级置顶的,时间限制为1—2周,本栏目主持、编辑的诗歌习作,建议慎重置顶;
四、凡因为有前科被封的,重新注册请慎重发言,再犯类似错误,应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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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法 发表于 2013-8-28 05:06
坚决支持。为了网站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建议:
一、对涉黄的伪诗、没有任何诗性的政治口号诗,建议发现一首删除一首,并警示作者,如果三次警示无效,建议驱出;
二、所有非诗歌类的、对诗对人的建议(批评)帖,属于诗评的,一律移送评论栏目,其余移送编务交流栏目,以保持诗歌栏目的纯粹性;
三、所有关于本栏目编辑须知、参赛信息,如果需要二级、三级置顶的,时间限制为1—2周,本栏目主持、编辑的诗歌习作,建议慎重置顶;
四、凡因为有前科被封的,重新注册请慎重发言,再犯类似错误,应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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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很好!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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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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