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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流派研究 › 关于授予群主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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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4 2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流派群组的注册成员达到5名以上(含5名),群组讨论区(群组的论坛)有20个以上发帖,创建者不是新手上路,在此跟帖提出申请,即可授予群主。
二、群主的职责是多从中国诗歌流派网外发展本群组成员,活跃本群组的论坛,多发帖、评帖、交流。
三、把本群组未在“原创诗歌”发帖的优秀作品推荐给《诗歌周刊》。
四、群主的优秀作品优先入选本网编辑并正式出版的各种选本。
五、排名前几位的群组,网站将给予奖励。
六、未尽事宜欢迎群主跟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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