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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Bob Dylan)的成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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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1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鲍勃迪伦(Bob Dylan)的成名之路
作者:李诗信

      2009年夏季的一天,当新泽西海岸区朗布兰奇(Long Branch)的警局接到电话时,外面正下着暴雨:有人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老人在暴风雨中游荡,盯着一套贴着“在售”标志的空房的窗户往里看。一名24岁的女警官被派去查看,她在现场发现了一个浑身湿透的奇怪老人。他身着连帽雨衣和黑色运动裤,裤腿塞进靴子里,他未随身携带任何身份证件,说的话也让人难以相信。“我问他叫什么,他说,‘鲍勃迪伦(Bob Dylan)’。”警官克里斯蒂布勃莱(Kristie Buble)称,“好吧,我很久以前见过鲍勃迪伦的照片,在我看来那个人一点都不像鲍勃迪伦?我当时不确定他是不是从哪家医院或其他类似地方跑出来的。”这件事成了当时报刊的一个娱乐新闻。
      7年后,这位被新泽西警察局带走的那个鬼鬼祟祟的“流浪汉”再次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因为瑞典文学院(Swedish Academy)将他选为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得主。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对鲍勃迪伦(Bob Dylan)是否该得这个奖项的争论闹得沸沸扬扬之际,这个喜欢清静的诺奖得主却不知道隐身在何处,害的诺奖评委十分尴尬。
      瑞典文学院嘉奖鲍勃迪伦“在美国歌曲的伟大传统中开创了新的诗性表达”。 鲍勃迪伦(Bob Dylan)的歌曲对我这个不懂英语的听众来说有些困难,但这条诺奖评语激发了我阅读鲍勃迪伦歌词的兴趣,从他早期的歌词中,我看到的是他未成名前的辛酸!
      1961年1月,还不满20岁的鲍勃•迪伦从明尼苏达大学辍学,提着旅行箱和吉他,揣着大约10美元,一路搭便车朝着他心中的偶像伍迪格斯里(Woody Guthrie)所在的地方出发了。他在自传中写道:“这辆大车在桥的另一端停下,放我下了车。我砰的一声甩上身后的车门,挥手道别,踏上了硬硬的雪地。刺骨的风打在我的脸上。我终于到了这里,纽约市,这座好像一张复杂得难以理解的大网的城市,我也并不想尝试去理解它。我到的时候正值严冬。天气冷得厉害,城市的所有主干道都被雪盖着,但我是从严霜的北国出发的,在那个地球的小角落,灰暗的霜冻的树林和冰冻的道路都吓不倒我,我能够超越极限。我不是在寻找金钱或是爱情。我有很强的意识要踢走那些挡在我路上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的意志坚强得就像一个夹子,不需要任何保证。在这个冰冷黑暗的大都市里我不认识一个人,但这些都会改变――而且会很快。”
      到达纽约格林威治村后,迪伦在格林尼治村的民歌咖啡馆卖唱为生:“民歌咖啡馆是格林尼治村中心麦克道格街上的一家俱乐部。那地方是个地下洞穴,没有酒,灯光昏暗,天花板低矮,像一个放着椅子和桌子的大食堂。有人让我去那儿找一个叫弗雷迪・尼尔的歌手,他负责白天的表演。我找到了那地方,被告知弗雷迪在楼下的地下室里,那儿是寄存衣帽的地方,我就在那儿见了他。尼尔是这里的主持人,还管理着所有的表演艺人。他对我好得不能再好了。他问我能做什么,我告诉他我能唱歌,弹吉他和吹口琴。他让我演奏了些曲子。过了大概一分钟,他说我可以在他表演时吹口琴。我高兴极了。至少有个地方可以躲开寒冷了。… …弗雷德的表演没有时间限制,他的灵感能持续多久他就表演多久。弗雷迪掌控着节奏,他穿着保守、阴郁,有着迷一般的眼神,桃红的肤色,满头鬈发,他愤怒而有力的男中音带着忧郁的声调,不管有没有麦克风,都能直达房梁。他是这里的皇帝,甚至有他自己的后宫和追随者。你不能碰他,一切都围绕着他转。几年后,弗雷迪写出了那首热门歌曲《每个人都在说》。我从来没有属于自己的表演。我只是给尼尔所有的表演伴奏,而这就是我在纽约表演生涯的开始。”
      在这里,他不仅认识了偶像格思里,还在定期举办的民歌手聚会中,成了格思里最喜欢的民歌手。那时候,美国最著名的民谣歌手就是伍迪格斯里(Woody Guthrie),“我对自己说我是格思里最伟大的弟子。”Dylan由此决定要坚持唱Woody Guthrie的歌,而且把自己也扮成Woody Guthrie。为了让自己显得更有趣,他还在个人简历上胡诌一通,称自己“向来自芝加哥的失明街头歌手学习布鲁斯,从得克萨斯曼斯利普斯金的摇滚孙儿那儿了解到摇滚乐”。后来,在精神病院再次见到偶像Woody Guthrie时,名不见经传的迪伦在Woody的病榻前弹起了吉他,并给他带去了罗利牌香烟。他之后再没去看望过Guthrie,虽然仍旧唱着Guthrie的歌,但突然间他也开始唱其他人的歌。很明显Dylan对Woody Guthrie的迷恋已经完结。为纪念Guthrie,他第一次动笔写了一首《Song For Woody》:

我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
走在一条荒僻公路之上
我看见了你世界中的人与事
倾听乞丐、农夫、王子和国王。

嘿,伍迪•格思里,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关于这来到的奇异的旧世界
它似乎病态又饥饿,疲惫又破烂
它看上去濒临绝境,又像刚刚出生。

嘿,伍迪•格思里,我知道你所知悉的
  我所说过的话,我将反复叙说
我唱过每一首歌,但仍未唱够
因为没有多少人像你的昔日所为。

这首歌也献给西斯科和桑尼,莱德贝利,
还有所有陪伴你旅程的好人们
献给他们真实的心与双手
虽然他们已归于尘土,随风而去
我明日即离开,但是也许就在今日
某一日走在某处的公路上
我想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是说:“我也经历了一些艰难的旅程。”
(周公度译)

      从此Bob Dylan开始自主创作。他的演出越来越多,却从未受到星探的关注。当时的鲍勃•迪伦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呢?他在《谈谈纽约》这首歌曲中将自己当时的生存状态唱得很忧伤:

漫步在荒凉的西部,
离开了我最爱的小镇。
我的思绪翻转起伏,
当我进入了纽约城,
人如胡麻低入尘埃之中,
而高屋广厦直耸云端。
纽约城的冬日时光,
狂风卷袭着雪地,  
就地踱走,无处可去,
人如冰柱冷入骨隙,
我寒冷至极。
《纽约时报》说这是十七年来最冷的冬季;
我却不再觉得多么寒冷。
背着我的旧吉他,
匆忙赶上一班地铁,
经过一番摇晃、颠簸、推挤,
终于到达市区;
来到格林威治村。
我在那儿走来走去,
然后来到一间咖啡屋。
我走上舞台弹唱,
人们在台下喊,“早点回去吧,
你就像个乡巴佬;
我们需要的是民谣歌手。”
后来我得到了份吹口琴的活儿,继续演奏,
一天一美元,我几乎把肺吹出体内。
吹得我心意虚脱,头脚混淆。
有人说他喜欢我的口琴声,
他大声呼叫着他多么喜欢我的口琴声;
一天一美元总有所值。
如此消磨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
我在纽约城得到一份工作,
在一个更大的地方,钱也多了点儿,
加入了个协会,薪酬渐趋合理。
一个伟大的人曾经说过,
某些人用一支钢笔就可以掳掠你。
用不了太久你就能发现,
他言语中的深意。
许多人的桌子上没有多少食物,
但他们却拥有不少刀叉,
他们总是要切点什么。
所以啊,一个阳光温暖的早晨,
我自纽约城漫步而出。
帽檐遮着我的眼睛  
朝向西部的天空出发。
再见,纽约。
你好,东奥兰治。
                                             《Bob Dylan》(1962)

      “后来我得到了份吹口琴的活儿,继续演奏,/ 一天一美元,我几乎把肺吹出体内。/吹得我心意虚脱,头脚混淆。”这就是Bob Dylan成名前生活的真实写照。
      只要有成名机会,Bob Dylan都决不放过。他几次三番地去找乐评人Robert Shelton,给他唱自己的歌。在反复听了他的歌曲之后,Shelton意识到他的价值,把他推荐给各个唱片公司,并在《纽约时报》上对他大加赞赏,才终于引发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制作人John Hammond的注意,并为他争取得了一纸唱片合约。Bob Dylan 回忆说:“他见了我,听了我的音乐,感受到我的想法,并对将来很有信心。他解释说他认为我属于一种悠久的传统,布鲁斯、爵士和民谣的传统,而不是那种先锋、时髦的天才少年。我当时演奏的歌曲是难以上口的民谣,充满火药味道,你不用调查就知道这和电台里播的任何东西都不合拍,也和商业搭不上边,但约翰告诉我这些都不是他认为重要的东西,他理解我音乐背后的意义。‘我理解诚意,’他是这么说的。约翰说话的口气有些粗暴生硬,但他的眼里闪过一丝赞许的光芒。”
      Bob Dylan 在回忆录中写道:“约翰・哈蒙德,伟大的星探,他发掘了无数重要的艺术家,许多唱片史上的伟大人物――比莉・霍莉黛,泰迪・威尔森,查理・克里斯蒂安,凯布・卡罗维,本尼・古德曼,贝西伯爵,莱昂奈尔・汉普顿。这些艺术家创作的音乐回响在美国人的生活里。他把所有这些带到了公众眼前。哈蒙德甚至主导了贝西・史密斯的最后一场录音。他是个传奇,纯粹的美国贵族。他的母亲来自航运大亨范德比尔特家族,约翰在上层社会长大,生活舒适惬意,但他并不满足这些,而是追随了自己真正的所爱,音乐,特别是热爵士、灵歌和布鲁斯的铿锵节奏――他用一生支持并捍卫这些音乐。没人能阻挡他的路,他也没有时间来浪费。坐在他办公室时,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是清醒的,他将我签到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这件事让人如此难以置信。这就像是个编出来的故事。”
      答案在风中飘扬《Blowing in the wind》这首歌是使Bob Dylan从小有名气走向巨星之路的作品。1962年,著名音乐家、制作人John Hammond代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Columbia Records)与Bob Dylan签约,并于同年推出了名为《Bob Dylan》的处女作专辑,因为Bob Dylan那带鼻音的粗糙嗓门而被公司内部戏称为“Hammond找来的呆子”,唱片也卖得不理想。但在一年后,“Peter Paul & Mary”三人演唱组翻唱了这首“Blowing in the wind”,在全国范围内一炮打响,打上了排行榜的第二名,一时间,Bob Dylan自己的版本也开始在电台频繁播出,该曲及专辑也顺利登上排行榜。

《答案在风中飘扬》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
      才能被称为真正的男人
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大海
      才能在沙丘安眠
炮弹要多少次掠过天空
      才能被永远禁止
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
      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一座山要伫立多少年
      才能被冲刷入海
一些人要存在多少年
      才能获得自由
一个人要多少回转过头去
      才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
      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
      才能望见天空
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
      才能听见人们的哭喊
要牺牲多少条生命
      才能知道太多的人已经死去
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
      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关于这首歌,Bob Dylan说过这样的话:“我认为最有罪的是那些看到不对的东西,心里也知道那不对但就是不愿正视的人。”所以,Bob Dylan在这首歌中提出的一个个问题,不啻是对正义、良心的一次次追问。
      这首歌的歌词简单明白又充满哲学思考,无论雅俗听众都能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答案,因而极大的增强了歌词内容的传播性。反观那些先锋诗歌,虽然可以孤芳自赏,却难以获得广泛的认可。从现代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先锋派诗歌实在是太矫情,是自掘坟墓。中国诗人杨克认为:我们的写作是不是不应该越来越精致化?鲍勃•迪伦那种野性的,与高山大川和通俗人性相关的诗歌传统在当代太弱了!鲍勃•迪伦的获奖,是世界诗歌向大众回归的一个标志。
      《答案在风中飘扬》让Bob Dylan一举成名,这番幸运之神的眷顾很快让他成为一颗新星,尤其在1963年他的反战歌曲和话题歌曲广为流传之时,整个美国民谣界和一代年轻人的心灵都受到他的剧烈冲击。
      时逢美国民权运动如火如荼,马丁路德金和肯尼迪总统相继被刺,Bob Dylan被视作新一代左派歌手领军人物,但他不是个政治化的歌手,他不愿意被民谣和抗议运动操纵和牵绊,当Bob Dylan被紧急国民委员会授予“自由奖”时,他发言公开反抗,称只是一个独立诗人:“我厌倦了我的歌词被揣测,歌词的意义形成了论战,我被神化成了‘反叛者的大佬’、‘抗议的大祭司’、‘异见的沙皇’、‘不服从的公爵’、‘寄生虫的领袖’、‘叛教之皇’、‘无政府主义的大主教’和‘大人物’。” Bob Dylan的言论震惊并激怒了所有人。
      他对名气给自己带来的负担很反感,他说:“我如果出现在院子里面,一辆汽车可能随时奔驰而来,有人从乘客上的座位上跳下来,冲我指指点点,然后走开。”“坐在餐厅吃饭,有人会问这个收钱的人说,那是不是就是Bob Dylan?然后大家说那就是他,整个餐厅就围绕了起来,让他觉得烦不胜烦。”
      迪伦的歌词包含广泛的政治、社会、哲学和文学的影响。任何一个想要了解美国民歌,乃至美国流行音乐历史的人都必须认真听听鲍勃•迪伦的歌,他对美国文化的影响极其深远。迪伦与“猫王”普雷斯利、“披头士”乐队并称为西方流行音乐的三巨头,但与后两者相比,他的故事是最复杂、充满矛盾的。有人评价说,他是个平庸的歌手,不错的吉他手,出色的口琴家,优秀的作曲家,天才的词作者。他曾有过优美的嗓音,但他在唱片中的演唱曾遭受过无情的嘲笑;他曾有过幸福的童年,可很多人都以为他是个从小就四处流浪的孤儿;他反抗以金钱为动力的美国社会,却是这个体制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他天真、幽默、孤傲、冷漠;他曾写过著名的反战歌曲,却讨厌政治;他是美国民歌史上最耀眼的明星,也是铁杆民歌爱好者们最恨的人。
在1963年7月26日举办的第二届新港民歌节上,以迪伦为代表的抗议民歌手成为主角,一个崭新的民歌之王正式向世人宣告诞生,美国年轻一代的民歌爱好者们终于有了第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英雄。1964年1月13日,《时代变了》专辑出版,进一步确立了迪伦作为抗议歌曲之王的地位,但是在专辑的末尾,迪伦通过《不平静的告别》这首歌明白地向世界宣告:他已经决意告别民歌之王的生活,主动离开自己刚刚登上的宝座,向一个没人能猜得出的方向前进。一年后,迪伦出版了一张《鲍勃•迪伦的另一面》,向政治彻底告别,唱起了儿女情长。这个看上去聪明的标题失去了迪伦的本意,这张专辑所表现的其实不是迪伦的“另一面”,而是他的真面目!
      Bob Dylan的歌声被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认为是“鸦叫般嘲弄的嗓音”,有美国作家在一本书中说“Bob Dylan的声音非常可怕,带着年迈的颤音”,还有诗人指出,“如果把Bob Dylan的歌词白纸黑字的印出来,它只是半成品”,与那些嗓音深沉、唱着如丝绸般润滑节奏的流行歌手相比,Bob Dylan确实很难让普通的听众喜欢。
      可是,Bob Dylan为什么最终能够征服美国的听众?能够征服全世界的听众?评论家罗伯特克里斯戈(Robert Christgau)回答说:迪伦的作品演唱时带着抑扬格,带着咔哒作响的清脆节奏,带着机关枪般的意象,呈现出独特的标志性语言天分;他的措辞、焦点和语调都属于具有尖刻才华的诗人作家,歌词中对韵律的敏锐随处可见;他擅长组织修辞,经常把自己的雄辩像种子或诅咒般散播在歌曲的演唱之中。
      诗歌在传统上就是可以唱的,显然,Bob Dylan让分离了的诗与歌从新和谐统一,是让诗歌回归到它的源头。让诗歌成为真正含义上的诗歌!奉为“垮掉的一代”之父艾伦•金斯伯格在诺贝尔文学奖的推荐信中写到:“虽然他作为一个音乐家而闻名,但如果忽略了他在文学上非凡的成就,那么这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事实上,音乐和诗是联系着的,迪伦先生的作品异常重要地帮助我们恢复了这至关重要的联系。”此次诺贝尔文学奖颁给鲍勃•迪伦的意义,恰恰在于让我们重新审视一个“诗”和“诗歌”的概念。
      鲍勃•迪伦一生获奖无数,10次获得格莱美奖、6次获得格莱美名人堂、1990年获得法国艺术勋章、2000年获得奥斯卡奖、2001年获得金球奖、2008年获得普利策奖、2012获得奥巴马总统亲自颁发的总统自由勋章、201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评委会授予鲍勃迪伦一个特殊的引用“他以非凡的诗意的抒情作品的力量,对流行音乐和美国文化给予深远的影响”。瑞典文学院嘉奖他 “在美国歌曲的伟大传统中开创了新的诗性表达”。
      或者,今天的Bob Dylan,若是头顶上没有那许多荣誉的花环,要是他以被新泽西警察局带走的那个鬼鬼祟祟的“流浪汉”形象出现在街头献艺,听他那“鸦叫般嘲弄的嗓音”和那种 “非常可怕,带着年迈的颤音”,听众的心中那又会涌现一种何等苍凉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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