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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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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1-9 19:4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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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1-9 20:03 | 只看该作者
煤油灯 发表于 2017-1-9 19:23
青青是性情中人,稍有偏执。其实,我也和她吵过。之后,我反省自己,写诗这么多年,还是修行不够,才会输赢 ...

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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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1-9 20:03 | 只看该作者
网站会员也应尊重编辑根据个人审美标准选取的荐稿(编辑的个人审美标准应与诗歌发展动态规律性相结合),对荐稿有异议的,可以善意提出批评,以利编辑改进工作。确有遗漏的好稿,欢迎会员在当期周刊跟帖发出,周刊主编会每期浏览。《诗歌周刊》在此向所有默默付出的荐稿编辑和关心周刊的会员表示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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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1-9 20:05 | 只看该作者
高原之虹 发表于 2017-1-9 19:32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积德行仁,火坑中有青莲。

讲的太好了!!!流派欢迎这样的精神!更需要这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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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1-9 20:05 | 只看该作者
杨四五 发表于 2017-1-9 18:12
。。。力推贫道的青青被免职了。以后贫道怎么混。。悲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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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7-1-9 20:1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以后被推荐的却未上刊的作品可以在后面跟帖喽!!!这个处理结果可以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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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7-1-9 20:53 | 只看该作者
在论坛发言时,要做到友好交流,不骂人,不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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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1-9 21:44 | 只看该作者
王海云 发表于 2017-1-9 20:05
讲的太好了!!!流派欢迎这样的精神!更需要这样的精神!!!

流派是全体会员的精神家园,不是少数人的后花园。倡议“自由,平等,博爱”来交流。“公平,公正”处理纠纷。立网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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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1-9 22: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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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1-10 07:57 | 只看该作者
都是义务的,何必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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